在上一篇的文章,我們為何人投票?,我宣布我們不應該投票給政客,而應該投票給主耶穌基督。這聽起來可能不現實,但我意思是名副其實的。
“邪惡占主導地位,因為我們一直在給人而不是給上帝投票。
你問說:「我們為什麼要投票給耶穌基督?此外,祂不希望我們行使『上帝賦予的權利』投票嗎?人們是否沒有為自由與民主而戰,犧牲他們自己的生命,這樣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在我們的政府中有發言權?如果我們要促進和建立敬虔的律法和原則,我們豈不是特別是基督徒竭盡全力地看到我們的政府擁有我們可以選出的最優秀的人嗎?畢竟,這種想法是:『如果我們放棄投票機會,我們將讓位給不敬虔的選民,這些選民將敬虔的律法當作廢話,最終剝奪我們的自由。如果我們不說出自己的真正想法,邪惡就會接管。』」
看看世界的狀況。我有一張關於世界歷史概述的圖表。看到這一切擺在我面前,突然地信息清晰明了。這是一個充滿紛爭、征服、仇恨、疾病、破壞和死亡的歷史。如果上帝按照祂的方式,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百萬富翁或數百萬家財的富翁,生活在平安、健康和繁榮中。問題在於,邪惡占主導地位,這是因為我們一直在給人而不是給上帝投票。使徒約翰寫道,全世界都處於邪惡之下,都伏在那邪惡者的權勢之下 (約翰一書5:19)。
考慮一下,如果我們所有人都在給主耶穌基督投票,那麼這個世界將是一個截然不同的地方,一個名副其實的樂園。我們依靠我們的政客和投票權來實現我們所期望的變化,而我們還沒有意識到真正的價值和權力在哪裡。我們把希望交託在人身上,而不是交託在上帝身上。聖經對此有何表述?
“投靠主,勝過倚靠人。投靠主,勝過倚靠王子” (詩篇 118:8-9)。
上帝說都兩者都做嗎?祂說什麼更好?我們為什麼不相信祂?如果祂說的是正確的,並說要這樣做,那麼為什麼我們堅持少做些什麼呢?
“你們不要倚靠權貴,不要倚靠世人,他們一點都不能救助你們” (詩篇 146:3)。
沒有幫助?我們從哪裡學到的?在為人投票嗎?還是我們有學到了嗎?需要什麼?例如,在約瑟為埃及準備渡嚴重飢荒的日子裡 (創世記第41和47章),趁在豐年的期間,他把一些糧食積存了七年。當荒年來臨時,人們來到約瑟那裡覓食。他賣糧食給他們,他們付了銀子。當他們不能再用銀子支付時,約瑟拿走他們的牲畜,他們的田地 (儘管他們被允許居住在他們的土地上),最後他對他們說:「看哪,我今日為法老買了你們和你們的土地。看哪,這些種子是給你們的,你們可以耕種土地。將來收割的時候,你們要把五分之一納給法老。」
五分之一!因為他們現在是法老的奴僕,被買下來並被付费,所以他們只能夠保留其餘的百分之八十。使用我們今日的術語來說,他們的「免稅日」是三月十二日。這意味著他們從一月一日到是三月十二日賺的錢全部歸政府所有。其餘的是他們保留的。今天,當我們假設擁有自己的財產 (順便說一句,在美國和加拿大,這在憲法和法律上都不是真實的),那麼我們在加拿大的免稅日是六月二十八日!這意味著我們要工作了六個月,然後才能將所賺取的任何收入稱為我們的收入!政客們告訴我們,我們是一個「自由,民主的人?」騙子和盜賊!我們該怎麼辦?他們談到更多的稅收,而我們說:「嗯,是的,我們需要社會服務!」人們不僅沒有誠信,而且沒有能力:
“他們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們所計劃的,當天就幻滅了。以雅各的 神為自己的幫助,仰望主他的神的,這人就是有福的” (詩篇 146:4-5)。
“為什麼不給上帝投票,你的創造者,並充實地生活呢?
在人類中,有許多神明,除了一個之外所有的都是虛假。只有一個真神,那就是「雅各的神,」經上的神,主耶穌基督。那些投票給祂的人是「有福了!」
“我倚靠神,就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詩篇 56:11)
這意味著當我們投票給上帝時,我們不必擔心邪惡的統治者會做什麼。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也包括不相信或尊重人的諾言以及被上當:
“懼怕人的,必陷入網羅;倚靠主的,必得安全。很多人求掌權者的情面,但各人的判決是出於主” (箴言 29:25-26)。
為什麼要尋找並給人投票,罪過上帝,從而招致祂的不蒙恩情或震怒,正如聖經所說的那樣,並受到高額的稅款、疾病、不公正、違法以及隨之而來的所有詛咒?為什麼不給上帝投票,你的創造者,並充實地生活,正如祂最初意圖的那樣?審判是從祂那裡來的,無論是出於邪惡還是出於善良。上帝統治一切。如果祂需要我們的幫助,祂將不會是統治一切的。
上帝在這件事上很清楚:人是不能信任的,不是為了正直也不是為了能力。即使他的意思是好的,他也無法執行。但有一個意思是好的人嗎?上帝在這一點上也很清楚: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人人偏離正路,一同走向敗壞。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的舌頭玩弄詭詐。他們的嘴唇裏有毒蛇的毒液,滿口是咒罵苦毒。他們的腳為殺人流血飛跑;他們的路留下毀壞和災難。和平的路,他們不認識;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 3:10-18)
告訴我,當他們在競選時,那是政客使你相信關於他們或你嗎?如果不是,那麼不能信任他們。正如經上所記:「神是真實的,而人都是虛謊的。」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相反,政治領袖充滿了諾言、奉承和自我讚美,而主告訴我們關於我們自己的真相。那麼,如果耶穌基督是真實的,每個人都是虛謊的,我們為什麼不投票給祂呢?
在此稍作偏離話題,但幫助傳達了這一信息:加拿大前總理尚·克瑞強和現任總理保羅·馬丁都自稱是天主教徒。但是,與天主教會相反,他們都引用了《權利與自由憲章》和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決,支持同性婚姻。艾伯塔省卡爾加里市的主教亨利公開反對他們作為天主教徒的立場。即使這些人自稱具有某種宗教信仰,也不能信任他們。他們不服從自己的屬靈泊位。儘管他們口口相傳地承認教皇是基督在世上的唯一代言人,並且在屬靈和世俗事務上都擁有最高權威,但事實上,他們稱自己為天主教徒,但出於政治目的,為了取悅公眾,將更多的權威和公義賦予《加拿大權利憲章》和加拿大最高法院,而不是那個「基督的代言人。」誰能信任這些人?即使是他們的天主教同伴,也不是他們自稱的領袖教皇,都能相信他們!
“現實是我們不能同時給人和給上帝投票。
我們既不能信任候選人,也不能相信投票人。人們為什麼要給撒謊者投票,除非他們自己是撒謊者?我們欺騙自己,當我們給人投票時我們受騙了。我們給人投票是因為我們被欺騙了。
現實是我們不能同時給人和給上帝投票,就像許多人相信。人們認為,如果我們退出政治領域,我們將失去一切控制。這樣的思想多麼與上帝和經文對立的!再次閱讀剛才引用的聖經經文!在這樣的思想中,我們不是在聲明我們不相信上帝去做善良和需要的事情,而是我們必須自己去做嗎?難道這樣不是在說我們相信自己的公義 (力量和理解的優點) 而不是祂的義嗎?我這麼認為。經上怎麼說?
“這是守望者宣告的裁決,是聖者頒布的決定,好使世人都知道:至高者在世人的國中掌權,祂喜歡把國賜給誰,就賜給誰,甚至立最卑微的人執掌國權” (但以理書 4:17)。
地上所有的居民,在祂來說都是虛無;在天上的萬軍中,祂憑自己的意旨行事;在地上的居民中,也是這樣;沒有人能攔住祂的手,或問祂說:「祢做什麼呢?」(但以理書 4:35)
一個如何與這些經文爭論?人們要么不相信上帝會這樣做,要么不相信沒有我們的幫助,上帝就不會這樣做。他們不相信祂。他們不相信經文,祂的話。
正如上帝所宣稱的,所有的人天生都是說謊者,無能為力。我們還不了解上帝聲明的真實性嗎?如果沒有,我們將繼續遭受我們的愚昧和固執的後果。但是上帝是真實的、明智的、全能的和慈愛的。祂希望我們完全信任祂。那就是為什麼我們應該給主耶穌基督投票。
在下一期中:我們如何給祂投票?
維克多‧哈維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