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神就把一種迷惑人的力量送進他們裡面,使他們相信虛假之事, 好使所有不相信真理而喜悅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12)。
虛假和欺騙之間有很大的區別。有人說,虛假是百分之九十的謊言和百分之十的真相,而欺騙是百分之九十的真相和百分之十的謊言。這有多準確。
如果服務員為你提供一盤明顯有毒的食物,你會吃掉嗎?但是如果它是一半美食和一半有毒呢?如果他為你提供百分之九十的美食和剩餘的有毒,你會吃掉嗎?如果你知道有毒,就不會,除非你對毒藥的致死作用一無所知,並被食物的外觀和味道所欺騙。
欺騙必須看起來不是它的樣子,不過它含有它真正是什麼的東西。
如果盤子上是完全好食物,除了側面塗有毒之外會怎麼樣?你會吃掉嗎?你可能會發怒,向管理層投訴,因憤怒而退席,也許會起訴,但你不會吃掉那個有毒的,那一眼就能看到的。
那麼比方說服務員把它藏在飯菜裡。假設只有百分之一的食物是有毒的,其餘的都是好的。你會吃掉嗎?鑑於你有某些合理的保證,這種可能性極不可能,你會的。有多少人上餐廳並信任陌生人,暫時不擔心中毒,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而許多人被中毒,大多是沒想到,以似乎無關的負面結果的方式。欺騙也是如此。欺騙不會是欺騙,除非它來是要欺騙的。要欺騙,它必須看起來不是它的樣子,不過它含有那好的和可取的,真正是什麼的。
服務員可以暗算讓毒藥看起來像美食,或者他可以給你實打實的,美味的,誘人的富有營養的食品,並讓你吃掉隱藏在其中的毒藥。前者是典型的虛假 — 百分之一的真相和百分之九十九的謊言; 後者是一種典型的欺騙 — 百分之九十九的真相和百分之一的謊言。許多人想到虛假和如何避免它。他們通常不能認出欺騙,這種欺騙同樣致命,並且他們陷入了陷阱。
耶穌說: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福音 10:10)。
撒旦是那個大騙子。他是一個靈性的存在,非常強大,非常狡猾。他知道他的能力。有些人他餵他們毒物,而他們很樂意吃掉它。為什麼?因為他們從來不知道更好。他們是黑暗的孩子,他們一出生便是他的奴隸。他們會食用任何虛假,因為他們從來不知道什麼是真相,並無法比較或辨出虛假。他們正在死亡中行走。
敵人可以一點一點地提供毒物,使其對受害者產生累積效應。
接著,有些人不會上很明顯的當。經歷過真相之後,他們有能力抵抗,在某種程度上,不再是騙子的整個奴隸。對於這些人,撒旦必須提供他們已經習慣的一些真實的東西。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吃掉隱藏的毒物,除非上帝賜予恩典。
現在,敵人可能會試圖提供一個巨大的致命劑量的毒物,或者他可以一點一點地提供毒物,使其對受害者產生累積效應。結局仍然是一樣的。兩者都偽裝成真實的東西; 謊言隱藏在真相中,假冒偽劣在真實中。如果偽造者希望轉移假貨幣,則邏輯上和戰略上要做的就是將假貨幣與真實貨幣混合來隱藏假貨幣,以增強信心並避免懷疑。
幾十年前,主命令我脫離一切名義基督教界上的宗教生活和活動,特別是它的教會,要與它的習俗、傳統、形式、學說和制度無關。祂告訴我,一大堆的真理與錯誤的混合正在摧毀祂的子民。我要把它全部遺忘如同我的糞便。
最初,我和我的妻子被引導幾乎僅僅閱讀聖經。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這樣做了。從那時起,我不時地目睹了基督教節目,閱讀寫作,聽說過大“復興”或“上帝的引起”,並想,“他們所說和做的有什麼不對?聖經的一些真理正被傳講,尤其是主耶穌基督的救恩通過祂的死亡和復活。有些人轉變過來,得到了治愈,從對藥物和習慣上癮中得釋放; 破鏡重圓,家庭重聚,財政修正,仇恨平息,暴君被驅逐,人們聚集在一起歡樂和團結,而不是被折磨和分裂。這有什麼問題?成果不是不言自明嗎?
“曾經是絕望,現在有了希望; 曾經是悲傷,現在快樂; 曾經是在給予,現在接受; 曾經是恨,現在愛; 曾經是通姦和淫亂,現在忠誠和貞潔; 曾經是酒吧,現在教堂; 曾經是色情和淫穢,現在是聖經。這可能還有什麼問題嗎?!”
在所有那些事情中最初看起來是上帝偉大的工作,都有欺騙。
我想,“肯定,我們是在欺騙自己,成了屬靈的、妄加批評的偽君子——分裂主義、法利賽、自以為是義,並對天國是適得其反的——如此迷惑,以至於當那個美好和真實的凝視著我們,我們無法欣賞它們!我們錯過了什麼嗎?主啊,我們發生了什麼事?祢是否在我們中間呢?”
在以色列人懷疑並說:“上帝是否在我們中間呢?”(出埃及記17:7-8)之後緊接的就是亞瑪力人來騷擾和殺戮。懷疑之後緊接的就是自責、羞恥、騷亂、混亂和恐懼。無數次讓亞瑪力人困擾我。
無論是不順從地回顧並讓自己暴露於這些被禁止的事物,還是通過上帝所命定的試探來考驗我 (馬太福音4:1),我都受到了考驗並且經歷了可怕的戰鬥。而在所有那些事情中最初看起來是上帝偉大的工作,總有欺騙以及這些人及其行為的最終曝光。
經上不是說罪孽之人會行各樣的異能、虛假的神蹟和奇事,行神蹟,宣稱自己是神嗎?
帖撒羅尼迦後書 2:3-12
(3) 不要讓任何人用任何方法把你們欺騙了;因為那日子來臨以前,必定先有離道反教之事來到,並且那不法之人,就是那滅亡之子也會被顯露出來。
(4) 他反對一切被稱為神的,或受人敬拜的,他又高抬自己在這一切之上,甚至坐在神的聖所裡宣稱自己是神。
(5) 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一直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不記得嗎?
(6) 你們也知道,現在什麼攔阻了他,好使他在所定的時候被顯露出來。
(7) 其實這不法的奧祕已經在做工,只是要等到那現在攔阻他的不在其中,
(8) 然後這不法之人要被顯露出來。主耶穌要以自己口中的氣殺掉他,藉著自己來臨的顯現除去他。
(9) 這不法之人的到來,是出於撒旦的作為,對那些正在滅亡的人,使用一切能力、虛假的神蹟和奇事,
(10) 並且使用一切不義的詭計,因為他們不接受那能使他們得救的真理之愛。
(11) 為此,神就把一種迷惑人的力量送進他們裡面,使他們相信虛假之事,
(12) 好使所有不相信真理而喜悅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蒙揀選的人不會上顯而易見的當。必須根據他們的個子對他們進行考驗。
那些假傳道人不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來的嗎?
“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要當心,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許多人會以我的名而來,聲稱『我是基督』[耶穌是基督],並且會迷惑許多人” (馬太福音 24:4-5)。
“因為這樣的人是假使徒,是詭詐的工人,他們裝做基督的使徒。這並不足為奇,原來撒旦自己也裝做光明的天使;所以,即使他的僕人把自己裝做義的僕人,也不足為怪;他們的結局必然照著他們的行為” (哥林多後書 11:13-15)。
「當你們看見但以理先知所說的『那造成荒涼的可憎者』,站在聖地的時候(讀者必須領悟),那時,住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頂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服」 (馬太福音 24:15-18)。
耶穌沒有說欺騙會是這樣的,如果可能的話,甚至迷惑那些蒙揀選的人嗎?
“因為假基督們和假先知們會出現,行大神蹟和奇事,如果有可能,甚至迷惑那些蒙揀選的人” (馬太福音 24:24)。
這樣的事情怎麼可能,除非虛假看來好像真實?當然,蒙揀選的人不會上顯而易見的當。必須根據他們的個子對他們進行考驗。一個小孩不會與成年拳擊手作爲練習輕拳出擊。一個人不會給經驗豐富的舉重運動員提供任何什麼,除了有挑戰性的舉重。
隨著時間的流逝,真相顯而易見,欺騙暴露,其力量被中和。
什麼時候吸引人吃東西最有效?當然,當他飢餓的時候。如果飢餓了,有些人甚至可以吃掉任何東西。
“人吃飽了,厭惡蜂房的蜜;人飢餓了,一切苦物都覺甘甜” (箴言 27:7)。
過去,我們孤獨一個人,尋求和渴望相交,有形的意義,為了神的顯現。我們經歷了考驗,但是藉著上帝的恩典我們通過欺騙找到了道路。祂簡直照顧了我們,賜予一個內在的見證和經文的確認、辨別力和智慧,以便了解虛假和真實之間的區別。隨著時間的流逝,真相顯而易見,欺騙暴露,其力量被中和。
在這最後一次,主賜給了我一個真理,我不記得祂以前有做過。祂告訴我,欺騙,變得強大而有效,必須以一盤美味的食物來,沒有別的方法。我以前沒有理解過這個; 不知怎的,我誤解了認為虛假看來好像是真實的,假冒事件正在發生。
可以肯定的是,情況往往如此。我們有很多人造物品看來好像是真實的,如花朵、食物、貨幣、化妝品和假髮; 在靈性上也一樣。但欺騙的真正本質是虛假隱藏在真實中,而不是冒充真實。
一個人怎麼知道食物中有毒,當它隱藏在看起來很好的食物中時,不僅看起來很好,而且確實是好的?一個人怎麼知道他實際上並沒有拒絕從主那裡得到一盤真正美食,從而詛咒自己?只有靠主。我已經提到祂照顧我們,賜予我們見證、確認、辨別力和經文指導。
讓一個人與主一起花時間在經上,而不是在人的話語中,無論這些人有多麼著名、受歡迎、有學識或令人印象深刻。那個人會驚訝地發現錯誤在這些人群中,以及這些具有所有頭銜和學位的學識淵博的人都處於在黑暗之中,假定以主的名義引導別人進入光明 (當然,主必須揭示經文)。欺騙者和受騙者都掉進了溝裡。
倚靠道路、真理和生命,唯一的那個完全信實的。
此外,我了解到善與惡,真理與錯誤可能看似相同; 我們無法憑自己的判斷來了解差異。這需要上帝的恩典來理解並從欺騙的力量中得釋放。撒旦裝作自己是光明的天使,而不是黑暗的; 作為福音的傳道人,而不是毀滅和絕望; 他來作為一個善好的,而不是邪惡的使者。
撒旦來自人,即使主來自人。事實上,撒旦體貼屬於人的東西,並且肯定會取悅那些沒有與世界和他們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也就是那些行在肉體而不在靈裡的人。撒旦來呼召滿足和享受,但耶穌來召喚死亡和捨己。
你會看出哪個是哪個嗎?只有靠上帝的恩典和憐憫。我們不是我們自己的救主。倚靠道路、真理和生命,唯一的那個完全信實的。
“於是耶穌對祂的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要得着生命」” (馬太福音 16:24-25)。
維克多‧哈維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