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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靈魂(人)的得救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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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說,「論到人的行為,我藉著祢嘴唇的言語,自己謹守,不行強暴人的道路。」(詩篇 17:4)

作為天主教徒,我從來沒有聽說過為地上還活著的人的得救而祈禱。對我所聽到的靈魂得救的唯一祈禱就是為死者祈禱,他們被認為是在一個地方叫做「煉獄。」即使他們在那裡,一個普通教徒也無法有效地為他們祈禱。按照習俗 (並且我們被教導這是必要的),由一位天主教神父代表那些在受苦已故的人舉辦一場或數場彌撒。按照習俗 (無疑在許多情況下,如果不是所有的話) 需要支付天主教神父這些服務費用。

離世的靈魂的罪過對受苦一點有影響嗎?

不可思議吧!最好清醒地考慮它,以理性,並且最重要的是 — 祈禱吧!在這,我們看到有人死了,然後大概去了一個叫做「煉獄」的地方。我說大概,因為天主教會中沒有人真正知道離世的去了什麼地方,是否天堂、地獄、煉獄,還是他們所謂的靈薄獄。(煉獄是個為一個人在世時的罪贖罪的巨大痛苦的地方,只要這些罪過不太嚴重。痛苦程度會不同的,可能需要幾年,幾個世紀或更長時間,取決於這個人的「壞」程度,但也取決於地上的人如何努力和忠誠地祈求他或她從那折磨和滌罪的地方煉獄中解脫出來。)

一個罪人可以脫離煉獄,假設他是如此幸運,沒直接永遠地入地獄,如果有足夠的金錢為他支付,並且有足夠為他舉辦的彌撒?煉獄的長期和痛苦程度取決於朋友家人和神父在地上所做的事情嗎?離世的靈魂的罪過對受苦沒什麼影響,如果在地上的天主教神父做出不同的決定嗎?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邪惡但是富有的人,是否可以在他離世後安排大塊金幣支付給幾個天主教神父,以確保他從煉獄(名副其實地火熱淨化的地方)迅速釋放出來? 別笑!我聽說過也閱讀過他們有這樣做!而且,有了這種敵基督,敵聖經的教義,那些還未重生的人為什麼不會想出各種各樣的角度和設備想兩者兼得呢?

當然,如果靈魂當初上了天堂,就沒有必要為他們祈禱。也許如果他們上了天堂,並且足夠善良或聖潔,可以被天主教會封為聖徒,人們最終可以他們祈禱。然而,封聖的過程是如此緩慢,以至於那些光榮的羅馬天主教會宣稱的聖徒可能要等上幾十年,才能有任何祈禱「向上」他們,那他們大概可以回答。太可惜的浪費了!人們可能只需要滿足於向上帝祈禱。

如果這個家庭的離世成員在天堂,並且天主教會不需要為他或她舉行祈禱守夜和彌撒,那麼就沒必要給錢給教會或神父。由於這種潛在的抑制因素,不用說,教會不應該讓太多離世的信徒上天堂。這導致了「沒有人是完美」的教義(與主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四十八節的勸告相反),或者至少幾乎沒有這樣的人 — 他們需要一些被教會宣稱的聖徒來高舉該組織,並通過榮耀和封聖聖徒來證明神職人員在上帝面前擁有的所謂權力。他們通過加冕國王來篡奪世俗的權威,和通過將聖徒封為聖徒來篡奪天國的屬靈權威。

這種吉祥的能力會激起人們的敬畏,然後他們會相信謊言神父可以舉行彌撒並強迫或說服上帝忽略罪惡,並翻轉一張牌:「機會 — 前進並收集二百美元。」在這瘋狂的另一面,想像一下在這一生中公平地做事,然後上帝在下一個領域拿出一張機會牌,現在靈魂必須為煉獄的熱量付出兩倍的效用。

為在世的人祈求得救是合乎聖經嗎?

我簡直地離題了。當我思考這些事情時,我意識到可能以聖經為基礎的福音派基督教世界的教義往往與天主教會的教義相同或相近。我學得越多,我就越意識到所有組織的、正式的、名義上的基督教會是多麼相似 (上帝在一九七五年這樣告訴我,從那以後我一直在學習)。

大多數福音派不相信為死者祈禱,他們是對的。這是錯誤。但是,為在世的人祈求得救的教導是否合乎聖經?是上帝的旨意嗎?當我在一九七三年皈依基督時,福音派人士立即教導我,我應該為人們的得救祈禱——我的家人、朋友、同事,幾乎任何與我有關的人。

我應該為他們祈禱多少次或多久?答案是,直到他們得救,或直到我得到某種保證,我的祈禱得到了回應,不管我在那些我為之祈禱的人的生活中外在看到什麼。

我的禱告清單每天都在增長,我祈禱的時間也越來越長。

從理論上講,我可能會為我的餘生 (或他們的餘生) 祈禱一些,如果不是全部的話。我發現我的禱告清單每天都在增長,清單越長,我祈禱的時間就越長,除非我像電視佈道者那樣制定某種一攬子交易,他們可以堆疊糟糕的信——啊,祈求者的禱告信——三英尺高,然後按手在堆疊上,並做夠大聲叫和鬼臉讓上帝聽到,就是這樣;工作完成了,數百人甚至數千人在一個快速、有效的祈禱策略中——就像在正確的位置放置大量炸藥並一次炸毀敵人,而不是用子彈將其拖出,一次一個。

有很多關於代禱 (這是有效的,如果敬神的話) 和為他人的得救祈禱的書籍 (我找不到任何經文支持)。

我特別記得一本書關於去印度的傳教士,祈禱海德,以及他如何在白天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以及通宵守夜痛苦的祈禱,以至於在他去世時,他們發現在他的身體裡的心臟器官已經扭曲從那祈禱生活的強度中。

要么保持清醒祈禱,要么睡覺。我不能兩者兼顧。

我渴望成為另一個像他一樣的人,不是因為我想死或死於心臟病發作,而是我想看到靈魂(人)落在我的腳下悔改,正如他據說經常經歷的那樣,據稱是因為他的有效的禱告生活。晚上過了一個小時左右,我幾乎無法保持清醒,如果我設法可以繼續長時間的祈禱,第二天我就有點無法履行其他職責了。要么保持清醒祈禱,要么睡覺。我不能兩者兼顧。據我所知,當時也沒有一個靈魂(人)被得救。

海德是屬於上帝嗎?他的故事是一個敬神的故事嗎?也許這是他的呼召,而不是我的?也許他獲勝而我失敗了?也許這樣的事情只發生在異教徒的土地上?也許他有信心而我沒有,或者我生命中有罪而他沒有?也許上帝更愛他?老實說,我不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

讓我們來看看經上關於為靈魂的得救而祈禱的事,這是我們權威的,敬神的忠告的源泉,通過哪個我們可以回答我們的問題,並由真理得釋放。

許多年前,我得出的結論是,忠告為在世的人祈禱進入天國與在天主教煉獄中為人們祈禱是近親。(我說「天主教,」因為這是他們特有的教義,不是聖經,而事實上,沒有他們想像的那樣的地方,儘管有一種狀態或地方淨化一個人的罪,通過靈性之火而不是一種名副其實的,並且是此時此地,不僅僅是在來世。此外,沒有人可以祈禱或從中收買靈魂。)

經文照亮我們了,使我們可以知道真相。

如果這種關於祈求靈魂得救的教導是錯誤的,那麼耶穌對宗教人士的話語就應驗了,那些教導這種教義的人。耶穌說:

「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挑的擔子放在別人身上,自己卻不肯動一個指頭去減輕這些擔子。」(路加福音 11:46)

為他人祈禱對我來說是一個無法承受的負擔。有不對勁。此外,我既沒有發現也沒有聽說過其他人經常、熱切地或始終如一地這樣做。然後,當我們在一九七五年一月一日領受了上帝的靈時,經文照亮我們了,使我們可以知道這件事的真相,就像任何困擾我們的事情一樣。

經上有記載:

「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 5:16)

我們知道我們應該為誰祈禱嗎?

如果有效地和熱切地為靈魂祈禱會使他們得救,如果就這麼簡單,為什麼耶穌對父說: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祢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祢的。」(約翰福音 17:9)。

顯然,祂的禱告是有選擇性的。我們知道應該為誰祈禱嗎?

耶穌對他說:「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講神的國。」(路加福音 9:60)

如果基督吩咐祂的信徒捨棄靈性死者,那麼人算什麼要教導我們繼續為他們禱告呢?

為了捍衛為他人祈求得救的教義,支持者提到了亞伯拉罕為他的侄子羅得和他的家人代求的時間,他們住在所多瑪,這是上帝考慮毀滅的城市之一 (閱讀創世紀第十八章十六至三十三節)。

主會將義人與惡人一同毀滅嗎?

但是,讓我們考慮亞伯拉罕當時對上帝說的某些話。他說: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祢真的要把義人和惡人一同剿滅嗎? 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祢真的還要剿滅,不因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了那地方嗎? 祢絕不會做這樣的事,把義人與惡人一同殺了,使義人與惡人一樣。祢絕不會這樣!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做公平的事嗎?」(創世記 18:23-25)

主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找到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整個地方。」(創世記 18:26)

現在問問自己:主會將義人與惡人一同毀滅嗎?亞伯拉罕,上帝的朋友,所有有信仰之父,已經學會了上帝的性格和方式。他知道,在本質上,上帝是一位公正的上帝,祂不會與惡人一起摧毀義人。亞伯拉罕這麼說。如果亞伯拉罕沒有與上帝交流,上帝會不會摧毀羅得和他的家人?在沒有進行代禱之下,上帝會不會違背祂自己的本性?要合理; 這是一個反問。

如果亞伯拉罕是一位如此有效的「代禱勇士,」並且禱告可以將靈魂帶到上帝面前,那麼他為什麼不祈禱夏甲、以實瑪利等人進入天國呢?為什麼不追趕他的敵人來拯救羅得 (創世記第十四章)?上帝對所有這些都有一個計劃,籠統的禱告在任何時候都是無效的。

第一,不是亞伯拉罕拯救羅得和他的家人; 是上帝。第二,亞伯拉罕並沒有為靈魂的得救而祈禱,而是關註身體的解脫,這是完全不同的。我們經常為人們的身體和心靈安康祈禱,但我們不會隨隨便便地為靈魂的得救而祈禱,假設如果我們只要常常或足夠努力為他們的得救祈禱,他們就會得救——上帝會被感動,確實被去拯救他們。如果祂因此被感動,我們不一直為任何人和每個人祈禱,你不認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嗎?不應該在任何其它不值得的活動上花費一秒鐘,還有什麼比一個人歸向基督更值得呢?

摩西是人經常使用的為他人代求另一個主要例子:

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主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摩西回到主那裡,說:「唉! 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倘或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主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埃及記 32:30-33)

上帝在對摩西說,祂不會忽視邪惡。

正如亞伯拉罕與上帝關於羅得的對話一樣,糾正的聖潔種子在摩西和主的對話中,反對相信為他人的得救祈禱在上帝面前是有效的。祂的旨意和祂的話語已經確立,即使耶穌說,祂的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會改變,祂的律法是祂本性的表現。上帝說過:「我不改變的」(瑪拉基書第三章六節)。「耶穌基督昨天、今天、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希伯來書第十三章八節)。

上帝在對摩西說,祂不會忽視邪惡,不管一個人在祂面前多麼乞求。

這種推翻他人意志的觀念,無論是人的還是上帝的,都是邪惡的。我們人類喜歡認為我們可以用某種方法壓倒其他人並隨心所欲使上帝改變。即使我們認為這是好的,我們是誰知道並了解所有事情,以便可以玩弄和折騰人們的靈魂?這不是放肆和傲慢嗎?我們通過望遠鏡觀察,看到一顆恆星,並假設我們了解宇宙 (及其所有組成部分) 與那顆恆星的關係。我們在我們的肉體智慧和驕傲是多麼天真和愚蠢!

以色列的大衛王怎麼樣?他是「合上帝心意的人,」耶穌後來被稱為他的兒子,即「大衛之子。」為什麼大衛不能將他的所有兒子,如押沙龍、亞多尼雅和暗嫩都祈禱進入王國?為什麼他們都被摧毀了?你說:「那是舊約;王國還沒有出現。」如果你這樣說,你錯了。以諾和以利亞被接去到哪裡?耶穌在山上改變形象是在哪裡和與誰會面?摩西不在哪裡嗎?沒有天堂嗎?上帝不在祂的寶座上嗎?以賽亞在異像中沒有在寶座上見到祂嗎?但是,如果還沒有王國存在,而祈禱可以有力地影響人們的進程,雖然這些兒子沒有得救,難道他們至少沒有得到與所羅門一致的祈禱嗎?但它不是這樣的。

人人都有他們被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為善或​​惡。

代禱的一個常見例子無疑是耶穌的。除了已經給出的例子關於祂的禱告和話語與這個繁重教義相矛盾,考慮祂曾經說過:

耶穌對他們說:「莊稼多,工人少,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的主,派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路加福音 10:2)

或許這可以算作為靈魂得救而祈禱。儘管如此,這並不是針對特定的靈魂,而且祂沒有在任何地方教導我們可以祈禱人們進入天國。即使為回應禱告,工人被派去傳道,也不能保證所有聽到真理的人都會相信。

如果只單為別人禱告就可以拯救他們,對於猶大,耶穌如何失敗呢?但耶穌沒有失敗。猶大注定要扮演他的角色,正如聖經所預言的那樣,就像所有人也一樣。關鍵是人人都有他們被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為善或惡,沒有人可以推翻必得發生的事情。

自由意志?哪有這回事。閱讀惡魔般的教義:人有自由意志並參見我們的自由意志部分。如果讀者相信自由意志並祈禱他人進入王國,這不是矛盾嗎?是的,有人可能會爭辯說我們可以為他們祈禱,但是由他們來決定。但是如果沒有自由意志,那麼上帝會根據祂的想法和智慧來統治和決定每個人的意志。為什麼還要費心去祈禱如果不是靈的禱告,祂不會引導徒勞的祈禱?上帝不把肉體妄自尊大的禱告看作是禱告;這對祂來說是可憎的。這就是祂認為為靈魂得救而隨隨便便祈禱的想法。

耶穌的禱告對上帝來說還不夠好嗎?什麼地方出了錯?

還要考慮一下,在耶穌向其宣講的所有群眾中,大約有五百人在五旬節之前信了主。五旬節之後,成千上萬的人相信了,但所有人都相信了嗎?絕大多數猶太人拒絕了好消息。耶穌的禱告對上帝來說還不夠好嗎?什麼地方出了錯?何以在地球上的完美生活之後,以大量的禁食、熱切的祈禱、神蹟和完美的智慧,果實顯然如此稀疏?

主不是按人的教導禱告,而是按祂的教導禱告嗎?祂為自己的人祈禱,為那些被賜給祂的人祈禱,關於他們祂說:

「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就是:祂所賜給我的,要我一個也不失落,並且在末日使他復活。」(約翰福音 6:39)

「我賜給他們永恆的生命,他們絕不會滅亡。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中奪走。我父,就是把他們賜給我的那一位,祂比一切更大。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父的手中奪走。」(約翰福音 10:28-29)

既然這樣,相信的靈魂可以安息吧!

聖人與改宗者之間有很大的不同。

我們也從保羅弟兄那裡得到證實,這正是上帝的旨意,正如他所寫: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對這奧祕一無所知,免得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以色列人當中有一部分是硬心的,直到外族人的全數滿了…正如你們從前不順服神,現在卻因著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憫;照樣,他們因著你們所蒙的憐憫,現在也不順服,使他們現在也可以蒙憐憫。因為神把所有的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為了要憐憫所有的人。」(羅馬書 11:25, 30-32)

如果主完美的生命在那個時候帶來瞭如此少的皈依者,那麼我們還能指望自己什麼呢?哦,是的,我們可能會獲得許多改宗者,即使法利賽人獲得改信者,但我們說的是得救的靈魂,而不是被誘捕的靈魂。聖徒和改宗者之間、神造的基督徒和人為的基督徒之間有很大的不同。前者很少,後者很多;走窄路的人少,走寬路的人多。閱讀惡魔般的教義:「接受」耶穌基督為你的個人救主

關鍵是救恩是由上帝的工作開始的,而不是我們的。沒有任何思想或指示要壓倒任何人的意誌或使他或她通過禱告得救 (領受基督)。我們知道我們應該為誰祈禱,甚至如何祈禱嗎?在這個問題上,聖經是非常清楚的:

「照樣,靈也在我們的軟弱上幫助我們。原來我們不曉得應當怎樣禱告, 但靈親自用不可言喻的歎息,替我們祈求。那鑒察人心的,曉得靈的心意,因為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馬書 8:26-27)

在這裡,我們看到提到代禱,這取決於上帝而不是我們,甚至在這裡,雖然提及為聖徒祈禱,但沒有提及為罪人的得救祈禱。

拯救靈魂不在我們個人的力量。

我們聽說有些母親多年來如此忠誠地為一個任性的兒子祈禱,最終他相信了的故事呢?這裡至少要考慮三件事:第一,這個故事是真的嗎?第二,皈依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其中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皈依?第三,即使是真正的皈依,誰能誠實地聲稱是母親的祈禱成就了奇蹟?這裡的重點是,雖然我們可以相信經文的忠實見證,但我們不能相信我們的判斷和我們看到的外表。雖然我們可能真正經歷過事件,但如果不是受到上帝的啟發並與上帝的話語達成一致,我們的解釋就是錯誤的。

妻子能否為不信的丈夫的救恩祈禱,反之亦然,並確信有一天,配偶會得救?考慮保羅說的話:

「做妻子的啊,你到底怎麼知道將來是否救你的丈夫呢? 做丈夫的啊,你怎麼知道將來是否救你的妻子呢?」(哥林多前書 7:16)

拯救靈魂並不在我們個人的力量,這將我們帶到下一個重要問題:如果不是為了靈魂得救,為什麼我們要為我們的敵人和彼此祈禱呢?聖經說我們應該為所有人祈禱 (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一節)。答案是它主要是關於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我們對他人的心態。為他人祈禱的主要目的是讓我們以上帝的眼光看待事物和他人,根據上帝的旨意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旨意培養心態和觀點。祈禱對於祈禱者和為那些被祈禱的人一樣重要。

祂呼召所有會遵行祂旨意的人捨棄家人。

我記得當我剛剛信奉了時,我每天都為我的家人祈禱。我希望看到他們都得救,並帶進上帝賜給我的喜樂、自由和生命。但是當我們領受靈時,上帝向我表明我非常自私。祂讓我知道,如果我真的與祂認同,祂的優先事項也將是我的。祂向我展示,有了祂的靈,成為祂的兒子,我會像祂一樣關心所有的人,而血肉的關係不會成為決定因素。

確實,祂呼召所有會遵行祂旨意的人捨棄家人,他或她最親近的人。一個人如何同時捨棄和強烈地、不斷地為他們的得救祈禱?它不會發生。捨棄的意義是什麼?我們不能改變這個詞的含義以適應我們的教義和願望。我們不能改變上帝的旨意。

我們也不能改變經文以適應我們的肉體觀念和意志,但是人總是這樣做,解讀那些不存在的。為靈魂得救的祈禱教義是福音派在教會制度中所承擔的更大負擔之一。這是惡魔般的,一個旨在榮耀那些教導它的人。教導別人這樣祈禱意味著那些教它的人也這樣做,只是沒有公然吹噓它。這暗示,「當我教導你為別人的救恩禱告時,看看我是多麼屬靈,多麼像基督?我想要你相信我一直都在這樣做。」那些教導它的人很少能做到他們的教導。再次:

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挑的擔子放在別人身上,自己卻不肯動一個指頭去減輕這些擔子。」(路加福音 11:46)

這是上帝的義,不是人的,是祂的恩典,不是人的努力。

那些按照他們所教導的去做的人,他們在他們的偉大工作裡榮耀自己,但這些工作在上帝面前並不偉大。他們會發現他們所有的作品都被燒毀了。祈求非信徒得救的人自己也需要得救。

我承認如果我說錯了,我將對阻止人們為他人的得救而祈禱要負責任,這對上帝和人來說確實是一件嚴重的事,但,讓他人藉著上帝的靈、根據聖經和敬神的理由來證明我是錯的。如果他們這樣做,我希望上帝的恩典能使我改變。我根本不相信自己是錯的。

如果你在這件事上查經,你會發現上帝命令祂的子民不要為某些罪人祈求,因為這些人濫用了祂所賜給他們的恩惠:

耶利米書 7:11-20
(11) 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呢?看哪,我真的都看見了。這是主說的。
(12) 你們到我的地方示羅去,就是我先前在那裏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方所行的事。
(13) 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一再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呼喚你們,你們也不回應。這是主說的。
(14) 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祖先的地這樣行,正如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
(15) 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所有以法蓮的後裔。
(16)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為他們向我祈求,因我不聽你。
(17) 他們在猶大城鎮和耶路撒冷街上所做的,你難道沒有看見嗎?
(18) 孩子撿柴,父親燒火,婦女揉麵做餅,獻給天后,又向別神獻澆酒祭,惹我發怒。
(19) 他們豈是惹我發怒呢?不是自己惹禍,以致臉上慚愧嗎? 這是主說的。
(20) 所以主神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憤怒傾倒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田野的樹木和地裏的出產上,它必燃燒,不會熄滅。

不要讓任何人告訴你那是「舊約」並且不再適用。耶穌引用了同樣的經文,當祂在聖殿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哪聖殿在一代之內被摧毀,正如祂所預言的那樣。而且我們知道上帝不會毀滅那些有信仰的人 (前面給出的所多瑪的例子)。

使徒們還告訴我們,人會變得更糟,而不是更好,背叛上帝,褻瀆上帝兒子的名,那個他們自以為在高舉,欺騙和受欺騙。他們沒有說要為這些人禱告,因為上帝對他們的審判必須持續到自然結束:

以西結書 9:9-10
(9) 祂對我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遍地都有流血的事,滿城有冤屈,因為他們說:『主已經離棄這地,祂看不見我們。』
(10) 因此,我的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要照他們所做的報應在他們頭上。」

聖經教導禱告的根源在於一個解放的真理,即這是上帝的公,而不是人的,是上帝的恩典,而不是人的努力。

維克多‧哈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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