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知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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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犯罪…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他在主面前實在有了罪。」

(利未記 5:17-19)

艾力·布朗想知道不正確飲食或無知做錯事是否是犯罪。他寫:

我確實認為,如果我們知道得更多,不正確飲食是一種罪過,而且人們當然會遭受飲食習慣的後果,無論他們是否知道得更多。然而,在無知中上帝不認為這是罪嗎?羅馬書第四章十五節:「律法帶來了震怒,所以哪裡沒有律法,哪裡也就沒有過犯。」還是我誤解了上帝的意思?

保羅和維克多的回復:

嗨,艾力,

罪是違背律法,不管是不是無知的。對於上帝來說,一個無知的犯罪和一個有意識做錯的犯罪是有區別的。保羅寫道: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迫害人的、凌辱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的時候,由於無知而作的。」(提摩太前書 1:13)

換句話說,當你知道得更好,如果你沒有得更好,你會受更嚴厲的審判。

「那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也不照祂的意思行,必多受責打;但那不知道的,雖然作了該受責打的事,也必少受責打。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 12:47-48)

至於你提到的經文,查看它的上下文是有幫助的:

羅馬書 4:9-16
(9) 既然如此,這福份到底是只賜給那些受割禮的人,還是也賜給那些沒有受割禮的人呢?我們說:「亞伯拉罕因著信,就被算為義了。」(10) 那麼,是怎麼被算為義的呢?到底是在他受割禮之後,還是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之後,而是在沒有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領受了割禮的標記,做為他沒有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使他成為所有不憑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也使他們被算為義;
(12) 而且他也成為受割禮之人的父,不僅為那些受了割禮的人,還為那些順著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信心之腳蹤行走的人;亞伯拉罕的信心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就已經有了。
(13) 原來,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繼承世界的應許,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得的義。
(14) 這是因為,如果本於律法的才是繼承人,信就落了空,應許也就無效了。
(15) 事實上,律法帶來了震怒,所以哪裡沒有律法,哪裡也就沒有過犯。
(16) 為此,這應許是本於信,好使這應許照著恩典,能確保給所有的後裔——不僅是給屬律法的,也是給屬亞伯拉罕信心的。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是我們每個人的父。

「沒有過犯」並不意味著「沒有任何後果。」例如,不久前,蒙大拿州的高速公路還沒有限速。這意味著如果你在陽光明媚的日子在筆直的道路上負責任地以每小時八十五英里的速度行駛,你不必擔心警察 (「震怒」) 會向你開罰單 (「過犯」)。但是,如果你在暴風雪中或在蜿蜒的路段或結冰的道路上以不適宜的速度行駛,你最終可能會發生嚴重事故。沒有法律可以遵守並不會暫停現實和魯莽的後果。

如果你不知道自己違反了法律,無論是上帝的還是人的,你是在犯罪嗎?如果你喝的是氟化水,不知道裡面有氟化物或者它有毒,你是在犯罪嗎?是的,你在對你的身體犯罪,但根據你的動機,你不一定在對上帝犯罪。祂知道人心,並據此作出審判。屬於祂的人即使喝了致命的東西也不受害 (馬可福音 16:18)。但如果我們知道得更好並試探上帝,我們就有禍了!

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馬太福音 4:7)

關於無知犯罪違背上帝的誡命,經文還說什麼?

利未記 4:2-4
(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若有人無意中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主所吩咐的禁令,
(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使百姓陷在罪裏,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主為贖罪祭。
(4) 他要把公牛牽到會幕的門口,在主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主面前。

利未記 4:13-15
(13) 如果以色列全體會眾無意犯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但他們行了一件主吩咐不可行的事,他們就有罪
(14) 當發覺他們犯了罪的時候,會眾就要獻一頭公牛作贖罪祭,把牠牽到會幕前面;
(15) 會眾的長老要在主面前按手在公牛的頭上,然後在主面前宰殺那公牛。

我們看到,當無知的罪被發覺時,必須用血來贖罪。在人們知道它們是罪之前,它們就是罪。

「官長若犯罪,在任何事上無意中犯了一條主他的神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利未記 4:22-23)

利未記 4:27-31
(27) 這地的百姓若有人無意中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主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
(28) 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29) 他要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燔祭牲的地方把牠宰了。
(30)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再把其餘的血全倒在壇的底座上;
(31) 又要把祭牲所有的脂肪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樣。祭司要把脂肪燒在壇上,在主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就蒙赦免

利未記 5:15-16
(15) 若有人在主的聖物上無意中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獻羊羣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主為贖愆祭,或依聖所的舍客勒所估定的銀子,作為贖愆祭。
(16) 他要為在聖物上的疏忽賠償,另外加五分之一,把這些都交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就蒙赦免
利未記 5:17-19
(17)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主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18) 他要牽羊羣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祭司要為他贖他因不知道而無意中所犯的罪,他就蒙赦免。
(19) 這是贖愆祭;因他確實得罪了主。」

民數記 15:22-29

(22) 你們若犯了錯,不遵守主所吩咐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23) 就是主藉摩西一切所命令你們的,從主命令的那日直到你們的世世代代,
(24) 會眾因沒有察覺而犯了無心之過,全會眾就要將一頭公牛犢作燔祭,遵照典章把素祭和澆酒祭一同獻給主為馨香的祭,又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 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無心之過。他們要因自己的無心之過,把供物,就是向主當獻的火祭和贖罪祭,帶到主面前。
(26) 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眾百姓的無心之過。
(27) 若有一個人無意中犯了罪,他就要獻一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28) 這誤犯罪的人因無意中犯了罪,祭司要在主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 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無意中犯了罪都要遵守同一律法

「凡犯罪的,就是做違背律法的事;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一書 3:4)

罪就是罪,無論是有意的還是無知的。所有的罪都有後果;它使我們與上帝隔絕,如果我們要與我們的生命源頭重新連接,擺脫敗壞,擁有平安和繁榮的話,就必須要被中和的。

你們不要被迷惑了!「結交惡友,敗壞善德。」你們應當醒悟過來,不繼續犯罪;實際上,有些人不認識神。我說這話,是為了使你們羞愧。(哥林多前書 15:33-34)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教導上帝的律法。許多人對上帝的方式一無所知——祂的律法——因此對上帝一無所知。如果他們不知道自己在犯罪中,他們怎麼能相信自己有罪呢?如果他們不相信自己的罪,他們怎麼能悔改並轉向他們榮耀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以便得救?

提摩太前書 1:8-11
(8) 我們知道,律法是好的,只要人按著規矩去用它。
(9) 我們也知道,律法的設立不是為義人,而是為那些不法的和不服的、不敬神的和犯罪的、不聖潔的和褻瀆神的、毆打父母的、殺人的、
(10) 淫亂的、同性性交的、拐賣人口的、說謊的、起假誓的,以及其他任何反對健全教義的。
(11) 這教義是照著當受稱頌之神的榮耀福音,就是所委託給我的福音。

直到我被上帝親自定罪,通過對祂的律法和方式的了解,我不知道我是這些東西中的任何一個。

現在,關於飲食,你可能會問:「食化學生產,加工食品的,違反了上帝的哪一條誡命?」本質上,這些: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聖所嗎?這聖靈住在你們裡面,是你們從神領受的。你們不屬於自己,因為你們是被重價贖回來的。所以,你們應當用自己的身體,以及在自己的靈裡榮耀神,這原是屬於神的。」(哥林多前書 6:19-20)

「列國忿怒了,因為祢的震怒臨到了,祢審判死人的時候到了,祢向祢的奴僕先知們、聖徒們、敬畏祢名的人,無論卑微尊貴,賜報償的時候到了,祢毀滅那些敗壞大地之人的時候也到了。」(啟示錄 11:18)

那些支持傳統化學食品工業的人正在摧毀地球及其居民。你沒說過由美國大草原高度集約化的化學農業造成的墨西哥灣死區嗎?這只是破壞正在發生的一個小跡象。

「所以,你們或吃喝,或作甚麼,一切都要為神的榮耀而行。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總不可使他們跌倒;就好像我所作的一切,都是要使大家喜悅,不是要求自己的好處,而是要求別人的好處,為了要使他們得救。」(哥林多前書 10:31-33)

當你摧毀你自己、地球和那些以你為榜樣的人時,你無法榮耀上帝。但是,當你展示正確生活的合法榜樣時,你帶來賦予生命的真理。

一旦你知道該怎麼做,你就不能回到你的無知方式:

「所以,我要這樣說,並且要在主裡肯定地說:你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教外人,存著虛妄的意念。他們的意念變為黑暗,因著那在自己裡面的愚昧無知和心裡的剛硬,就與神的生命隔絕了。」(以弗所書 4:17-18)

作為順服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但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着:「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是神聖的。」(彼得前書 1:14-16)

「過去那無知的時代,神不加以追究;現在,祂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好了日子,要藉著祂所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藉著使祂從死人中復活,給萬人作一個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 17:29-31)

如果不是缺乏知識,無知是什麼?當我們缺乏知識時會發生什麼?我們犯罪,如果不帶來死亡,罪是做什麼的?

「日間你必跌倒,夜間先知也要與你一同跌倒;我要滅絕你的母親。我的百姓因無知識[無知]而滅亡。你拋棄知識,我也必拋棄你,使你不再作我的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何西阿書 4:5-6)

每個人都因為缺乏知識而是愚蠢的;各銀匠都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他所鑄的偶像都是虛假、沒有氣息的。」(耶利米書 10:14)

忘記上帝的律法並選擇自己的方式,人們給自己和他們的孩子帶來滅亡。只有上帝的方式才能帶來生命。所有其他方式都會帶來死亡,這是人類自亞當跟從夏娃並吃了知識樹上的果子以來的全部的教訓。

相信自己的人會因無知而過早或暴力地死去。但上帝保守義人,那些歸向並信靠祂的人,儘管他們可能在某些事情上有一段時間無知和犯錯。

想一想:如果上帝不保守你,你還有什麼機會?當人們因無知而過早或暴死時,上帝在哪裡?耶穌不是有警告過不悔改的罪人,他們會因此而遭受後果嗎?

「或者,西羅亞樓倒塌壓死的那十八個人,你們以為他們比所有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不是的。我告訴你們:你們如果不悔改,都會同樣滅亡。」(路加福音 13:4-5)

他們可能不聽從父母或犯姦淫或詛咒上帝。他們可能一直慾望和探勘黃金。他們可能竊取了別人的錢財。不管怎樣,他們都在罪裡行走而滅亡。罪和後果可能看起來並不相關,但它們總是相關的。

上帝向以色列人解釋了為什麼他們因無法看出的原因而在遭受許多苦難:

瑪拉基書 3:7-10
(7) 從你們祖先的日子以來,你們就偏離我的律例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萬軍之主說的。你們卻說:『我們如何轉向呢?』
(8) 人豈可搶奪神呢?你們竟搶奪我!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搶奪祢呢?』其實就是在你們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上。
(9) 因你們全國上下都搶奪我的供物,詛咒就臨到你們身上。
(10)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萬軍之主說的。

上帝的子民今日因同樣的原因受苦,不榮耀祂或在祂的聚集與祂的子民中: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他的吃喝就是定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長眠了的也不少。」(哥林多前書 11:29-30)

有許多人因無知的犯罪和有知的犯罪而滅亡的例子。

當罪性掌權時,無知是致命的。當公義藉著基督掌權時,憐憫佔上風:

「過犯被赦免、罪孽被遮蓋的人,這人是蒙福的。主絕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蒙福的。」(羅馬書 4:7-8)

罪帶來後果、敗壞和死亡。由於缺乏對上帝的認識,人們在這個世界上每時每刻都在被飲食、轉基因生物、疫苗接種、輻射、藥物、氟化水所摧毀——凡是你說得出的。但如果我們與主同行,敬畏祂,祂就會賜給我們智慧、知識和理解,以公義地處理與我們有關的一切。

當祂帶領我們祂會保守我們,一步一步走在真理的道路上。凡是不可能做通常需要做的事,主要么為我們指明一條路,要么為我們掩護。祂是一位公正而憐憫的上帝。

維克多·哈維克

如果你在無知中做某事,這不是罪嗎?上帝如何看待?我們應該知道什麼,我們應該如何做人?如果我們還不知道,我們會學到一件事,那就是無知的幸福是短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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