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的七十週:未來還是已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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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保羅·科恩
收件人:艾利斯
發送日期:2008年12月14日星期日下午3:01
回覆:第七十週

嗨艾利斯,

英國的 R. 賽克斯在亞馬遜網站上為你的書《在末世的伊斯蘭教》寫了這篇好評。你能回答他或她對你對「但以理的七十週」的解釋中的「最弱點」關切的事嗎?

謝謝,
保羅·科恩

書評: 艾利斯弟兄對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中人物的解釋是原創的,發人深省,使這本書非常值得購買。然而,他的計算主要基於他的信念,即舊聖殿遺址上的伊斯蘭圓頂清真寺是「荒涼可憎之物」——這是一個並非沒有道理的假設。他的最弱點是但以理書第七十週。與大多數其他評論家一樣,他承認但以理的七十個七是數年的週,因此前六十九週是四百八十三個希伯來年,從公元前四四四年延伸到公元三二年,將希伯來的三十天月轉換為太陽年。然而,在圖片十八中,他的第七十週從公元前五三六年持續到公元一九四八年,這意味著第七十週開始於六十九週之前!根據他自己的信念,預言時間表現出令人欽佩的一致性 (或者說是相當隨機的),如果前六十九週是年的週,那麼第七十週也應該是年的週。即便如此,我還是毫不猶豫地推薦這本書。即使你不同意作者的結論,你仍然會有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 [引用結束}

但以理的七十週:未來還是已應驗了?

作者:拉爾夫‧伍德羅*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 (彌賽亞) 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 (彌賽亞) 必被剪除,不在那裡。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一七之內,他必和許多人堅立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獻祭和供物終止;並因可憎之物的蔓延,他必使那地荒涼,直到完成,傾倒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但以理書 9:24-27) 

這個關於但以理的子民和耶路撒冷城的偉大預言與七十個「週」的時期有關。聖經學生認識到這七十個七或四百九十天象徵著年:每一天代表一年,即四百九十年。

民數記第十四章三十四節也使用了同樣的一天為一年的原則。由於不信,以色列人要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一天為一年那探子不在場在搜尋土地。以西結書第四章四至六節也使用了同樣的比例尺:「我為你定了一天頂一年。」

雖然基督徒普遍相信「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即以六十九週 (四百八十三年) 來測量到「彌賽亞,」但關於預言的最後一週,即第七十週,今天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解釋——未來主義者解釋和已應驗的解釋。

未來主義者的解釋是,第七十週與為彌賽亞所測量的其它六十九週之間有大約兩千年的巨大差距。已應驗的解釋是,第六十九週和第七十週之間不存在間隙,即第七十週按邏輯順序位於第六十九週之後。

未來主義者的解釋是,第七十週指的是與猶太人立約的敵基督。這個約將允許他們在耶路撒冷「重建」的聖殿裡獻祭七年,但三年半後他將打破這個約並使獻祭停止。另一方面,已應驗的解釋是,第七十週指的是基督,當基督成為贖罪的最後和完美的獻祭時,獻祭的停止是在髑髏地完成的。

這裡存在著多麼大的差異啊!一個說第七十週是未來;另一個說已經應驗了!一個說第六十九週和第七十週差距很大;另一個要求沒有間隙。一個說第七十週是與敵基督有關;另一個說第七十週是耶穌基督。鑑於如此明顯的差異,這兩種解釋根本不可能是正確的。

我們認為已應驗的解釋是正確的觀點; 六十九週是來測量到「彌賽亞」的;在事工三年半之後的第七十週中,他在死亡中被剪除;這個獻祭是完美的獻祭,在上帝的計劃中導致其它獻祭停止。現在讓我們一步一步地注意七十週預言的所有基本部分以及這些事情是如何應驗的。

I. 耶路撒冷將被重建。我們已經看過解釋這一點的經文。

2. 街道和城牆要在動盪時期重建。我們在以斯拉記中看到了人們在重建的那些年所面臨的一些艱難。

3. 至聖者必受膏。我們相信這裡指的是耶穌基督。加百列向馬利亞宣告:「那要誕生的聖者將被稱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 1:35)。彼得稱祂為「聖者」(使徒行傳 3:14)。約翰稱祂為「聖者」(約翰一書 2:20)。即使是魔鬼也不得不承認祂是「神的聖者」(馬可福音 1:24)。

大衛論到基督說:「也必不容祢的聖者見朽壞」(使徒行傳 2:27)。在啟示錄第三章七節,祂被稱為「神聖」,而天上的活物在這位「昔在、今在、以後要來的那一位」不停地說: 「聖哉,聖哉,聖哉」(啟示錄 4:8)。

從頒布恢復和建造耶路撒冷的命令到彌賽亞為止是有四百八十三年。當這個時刻應驗時,那些知道這個預言的人都在期待彌賽亞的出現,即基督。(基督是希伯來文彌賽亞的希臘文形式。) 因此,那時當約翰來施洗時,「眾人正在期待,人人心裡都在猜想會不會約翰就是基督」(路加福音 3:15)。約翰清楚地告訴他們,他不是基督——他只是先鋒。當耶穌出現在現場時,約翰喊道:「看哪,神的羔羊」!現在耶穌應該「顯明給以色列人」的時候到了 (約翰福音1:29,31)。然後祂受了洗,當祂祈禱時,「天就開了,聖靈仿佛鴿子,有形體地降在祂身上;有聲音從天上來,說:祢是我的愛子,我喜悅祢」(路加福音 3:21-22)。

祂準時向以色列顯現了!因此,耶穌明顯提到但以理的日期預言,說:「日期滿足了」(馬可福音 1:15),並且作為彌賽亞、該基督、「受膏者」,祂傳福音。當祂走進拿撒勒的會堂時,祂宣告:「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了我」(路加福音 4:18-22)。使徒行傳第四章二十七節提到耶穌是主「膏立」的「聖者」。彼得提到「神用聖靈膏立拿撒勒人耶穌。祂到各處行善事,醫好所有被魔鬼壓制的人」(使徒行傳 10:38)。

但以理的預言顯示,彌賽亞將顯現的時期將是六十九週 (四百八十三年)。這測量是耶穌受洗並受膏開始祂作為彌賽亞、基督、「受膏者」的事工的時間。

4. 彌賽亞將被剪除。 六十九週 (七加六十二) 是為彌賽亞而測量的,六十九週「之後,彌賽亞將被剪除。」於是,六十九週「後」沒有也不能意味著六十九週 「之內」或「那段時間裡」!如果彌賽亞要在六十九週之後被剪除,那麼他就只剩下一週可以被「剪除」了:第七十週! 經過三年半的事工。

「被剪除」一詞意味著彌賽亞不會自然死亡。祂會被殺死的!以賽亞也用同樣的字預言:「祂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以賽亞書 53:8)。

福音書中詳細記載了彌賽亞如何被「剪除」。

5.「要止住罪過」,或名副其實地「要止住罪過。」耶穌臨死時說:「成了!」在髑髏地,耶穌止住罪過通過替我們成為有罪的。沒有未來的任何獻祭可以永遠止住罪過;這在在髑髏地完成了 (希伯來書 9:15)。「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以賽亞書 53:5)。

6.「除淨罪惡。」
這裡重複了基本想法。如果我們了解在髑髏地完成的榮耀意義,我們就知道罪惡在這裡確實得到了終結。

耶穌來是為了「要把自己的子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當祂「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就實現了這一點 (馬太福音 1:21;希伯來書 9:26)。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可能把罪孽除去…事實上,祂藉著一個供物,使那些被分別為聖的人永遠得以完全…他們的罪惡和他們的過犯,絕不再記得」(希伯來書 10:4-17)。所有之前的獻祭制度永遠無法消除罪惡,但藉著耶穌基督身體做供物,確實消除了罪惡,正如預言所說的那樣!

約翰宣稱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約翰福音1:29)。「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前書 15:3)。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 2:24) 並且「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彼得前書 3:18)。 「祂曾經顯現,為要除掉我們罪」(約翰一書 3:5)。這種「除淨罪惡」是在髑髏地完成。

當然,這一切並不是說人們此時就停止犯罪。此情況並非如此。但經文真正的意思是,在髑髏地,為罪獻上了永恆的獻祭發生了,因此,任何人和所有的人——過去的、現在的或未來的——那些罪將被赦免的人將得赦免,因為我們的主在大約兩千年前的死亡已完成了「除淨罪惡」! 

7.「贖盡罪孽。」這裡使用的「和好」一詞與利未記中經常使用的詞相同,在利未記中它被翻譯為「贖罪」。這也是我們主救贖工作的一部分。肯定地,「和好」是目前的現實——因為髑髏地!

耶穌,「我們憐憫人和信實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贖罪祭」(希伯來書 2:17)。「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使萬有與 祂和好了…雖然你們從前也與神隔絕…祂就藉著十字架使雙方與神和好了」(歌羅西書 1:20-22;以弗所書 2:16)。

「神在基督裏使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信息託付了我們」(哥林多後書 5:19)。顯然,「贖盡罪孽」是耶穌完成的,因為祂「為我們的緣故捨己,為了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提多書2:14),並且「主把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 53:6)。

8.「引進永義。」這也是基督的救贖工作所完成的!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偉大的救贖章節曾預言:「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而得稱義。」保羅這樣說:「因一次的義行,所有人都被稱義…使人藉著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羅馬書 5:17-21)。那位來「要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 3:15) 和「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是上帝「所膏立的」(希伯來書 1:9),並使成了我們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哥林多前書 1:30)。「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不活在罪中,就可以為而活」(彼得前書 2:24)。「但如今,神的…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 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羅馬書 3:21-26)。「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哥林多後書 5:21)。「凡行的人都是祂所生的」(約翰一書 2:29)。

考慮到所有這些經文,我們要問:基督來到世上是否藉著祂的救贖工作賜給了公義?所有基督徒都承認祂做到了。那我們要問:祂帶來的這公義不是永遠的嗎?當然。毫無疑問,沒有基督徒會否認基督的義是「永義。」

「祂用自己的血一次進入聖所,就為我們成就了永恆的救贖:『永義』」(希伯來書 9:12)。這種永恆或永遠的公義與律法下的舊獻祭形成鮮明對比,後者只是暫時的。但基督一次性地獻出了自己——正如但以理的預言所說,這就賜給了「永義。」

你只要讀羅馬書、哥林多書、歌羅西書、以弗所書和希伯來書中偉大的救贖章節,就能看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如何「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以及「引進永義,」一切都在髑髏地完成!

有鑑於此,我們認為未來主義的教導沒有任何依據,即這些事情都還沒有實現,並且與這個時代結束時所謂的第七十週有關!教導這樣的事是自相矛盾的,而且往往會剝奪髑髏地偉大救贖的榮耀,而這偉大救贖是如此美麗而完全地應驗了這些預言!

9.「封住異象和預言」,或名副其實地「封印異象和先知。」使用「封印」這個隱喻是源自於古代在文件上加印的習俗,以表明它是真實的 (閱讀列王紀上21:8;耶利米書32:10,11;參見約翰福音6:27;哥林多前書 9:2)。基督「印證」了舊約的預言,藉著應驗關於祂的記載。

我們多次地讀到有關祂的:「…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的話。」使徒行傳第三章十八節說:「神曾藉眾先知的口預言基督將要受害,就這樣應驗了。」耶穌確實應驗了舊約記載有關祂的異象和預言,因此祂「封印」了它們——表明它們是真實的。祂說:「其實這經文就是為我做見證的」(約翰福音 5:39)。「所有的先知和律法,直到約翰為止,都說了預言」(馬太福音 11:13),然後約翰將耶穌介紹「要顯明給以色列人」的那一位。耶穌就是那將要來的那一位——我們不再尋找其他的。祂就是異象和預言的實現。

10.「他必堅立盟約。」當耶穌設立聖餐時,代表祂使罪得赦而流的血,祂說:「這是我的血,是為立約 [新約] 的,為許多人所流的,使罪得赦免」(馬太福音26:28)。這裡的「證」一詞和「約」一詞是從新約中完全相同的字翻譯過來的。「更何況基督的血…潔淨你們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使我們事奉永生的神?為此,基督做了新約的中保」(希伯來書 9:14-15)。

耶穌被稱為「新約的中保」(希伯來書8:6)、「立約的使者」(瑪拉基書3:1),祂所流的血被稱為「永恆之約的血」(希伯來書 13:20)。我們的主耶穌是堅立盟約的那一位,透過祂在髑髏地的救贖獻祭。這與我們已經看到的是多麼完美地協調一致。

11.「他必使獻祭和供物終止。」這也因耶穌基督的死而應驗了。在舊約,正如我們所提到的,獻祭是反覆進行的。每一次都僅僅是預表,期待著完美的祭物──神的羔羊──被獻上的那一天。一旦這件事完成,神就不再要求或接受任何其他的獻祭。

完美的獻祭就是耶穌基督。重複獻祭 (預表) 的舊制度只能在髑髏地終止——當基督成為完美、永恆和最終的獻祭 (閱讀希伯來書第九章和第十章)。除了髑髏地的祭以外,「就不再有贖罪的供物了」(希伯來書 10:18, 26)。

又過了幾年,猶太人繼續他們的獻祭,但這些並沒有得到上帝的認可。這樣的獻祭不能被稱為真正的經文意義上的獻祭,因為基督的死提供了完美的獻祭,因此,永遠為罪提供了最終的獻祭。

這在基督身上應驗的進一步證據可以從時間因素中看出,因為預言說獻祭將在一週的中間 — 第七十週終止。這是基督去世的時候,以到彌賽亞的六十九週測量,祂的死是在三年半的事工之後發生的。

那這就是我們主事工的時間長度,可以透過研究約翰福音來看出,其中提到我們主事工期間發生的四個逾越節:約翰福音 2:13、5:1 (參考註腳 1)、 6:4、 13:1。公元四世紀的基督教作家優西比烏指出:「如今我們救主的教導和行神蹟的整個時期據說是三年半,也就是半個週。福音傳道者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讓細心的人清楚了解這一點。」(註腳2)

因此,在以基督 (該受膏者) 的身份事工三年半之後,耶穌在七年的第七十週中間被剪除。正如奧古斯丁所說:「但以理甚至定義了基督降臨並受苦的確切日期。」(註腳3)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現在可以看到新約某些陳述的真正意義,這些陳述也談到了耶穌死亡的明確確定的時間。例如,我們讀到:「他們想要抓祂,只是沒有人下手,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約翰福音7:30)。在約翰福音第二章四節,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還有一次,祂說:「我的時候還沒到」(約翰福音7:6)。然後就在祂被出賣和死亡之前,祂說:「我的時候快到了」(馬太福音 26:18),最後,「時候到了」(約翰福音 17:1;馬太福音 26:45)。

這些和其它經節清楚地表明,在上帝的計劃中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耶穌會死。祂來是為了應驗經文,舊約聖經中只有一節經文預言了祂的死亡時間,即彌賽亞將在第七十週中間被剪除的預言,即在三年半的事工結束時!這預言在基督身上得到了多麼完美的應驗!

但那些說在第七十週期間堅立盟約並使獻祭和供物終止是指未來的敵基督,完全破壞了這個美好的應驗,並且完全不知所措舊約聖經中哪裡預言了我們主的死亡時間。

但以理書第九章的預言指出,彌賽亞將在「一週」或七年期間與許多但以理的子民堅立盟約 (或使聖約生效)。那麼我們要問,當基督來臨時,祂的事工是否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針對但以理的子民 —「以色列」(但以理書9:20)?是的!

約翰介紹祂為「要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福音 1:31)。耶穌說:「我奉差派,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馬太福音 15:24)。當祂第一次派遣使徒出去時,他們被指示:「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寧願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馬太福音 10:5-6)。

「週」的前半段,也就是我們主事工的時間,絕對是針對以色列的。但後半段——預言的最後三年半——是否也與以色列有關?在剩下的三年半時間裡,門徒 (作為基督的代表) 是否繼續傳道,特別是向但以理的子民 — 以色列?是的,他們做到了!

耶穌告訴門徒要到普天下去,向萬民傳福音 (馬可福音 16:15;馬太福音 28:19;使徒行傳 1:8),然而,這一點很重要——在基督升天之後,門徒們起初仍然只向以色列傳道!為什麼?我們只知道一個預言表明這將是所遵循的路線。這是七十週的預言,這意味著彌賽亞死後,以色列還有三年半的時間!

記住這一點,我們現在至少可以理解為什麼福音「先傳給猶太人,」然後又傳給外邦人 (羅馬書 1:16) 的一個原因。五旬節後不久,彼得傳道說:「你們是先知的子孫,也承受神與你們祖宗所立的約…神既興起祂的兒子耶穌,就先差祂到你們這裡來,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使徒行傳 3:25-26)。「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使徒行傳 13:46)。

基督親自在「週」的前半段 (三年半) 來到以色列。在剩下的三年半時間裡,祂的信息仍然透過門徒傳給以色列人,「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馬可福音 16:20)。從真正的意義上來說,門徒的事工是基督事工的延續。

然後哥尼流的皈依徹底改變了教會的宣教外展、觀點和事工。雖然新約沒有給出這件事發生的確切日期,但顯然對但以理子民特別賜福的時間已接近尾聲。最初傳給猶太人的福音現在要承擔其全部使命 — 傳給所有國家的所有人!

這次轉變以許多超自然事件為標誌。哥尼流受到天上的眷顧。一位天使向他顯現,告訴他去叫彼得「他有話告訴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使徒行傳 11:14)。神向彼得展示了一個異象,使他知道福音現在要傳給外邦人,而不僅僅是以色列人。所有這些事情都在完美的時機發生——表明上帝的手正在實現一個明確的目的。

回到耶路撒冷後,彼得解釋了所發生的事情。「眾人聽見這話,就…榮耀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使徒行傳 11:18)。從那時起,福音信息越來越多地轉向外邦人。神對以色列特別的四百九十年的測量顯然已經完成了。

最後,

12. 耶路撒冷和聖殿的毀壞。這部分預言的日期並不像彌賽亞向以色列顯現的時間、祂的死亡時間等那樣,是在七十個週的框架內進行的。然而,活在應驗的這一邊,我們知道所預言的西元70 年,提多的軍隊將這座城市夷為平地,毀滅得以實現。

與亞當克拉克我們說:

「這個預言的全部內容從時代和相應的事件來,已經一字不差地完全應驗了。」
(克拉克的評論,但以理書第九章註釋)

註腳

1. 這節經沒有提到節期的名稱。然而,考慮到約翰福音第四章三十五節中關於「四個月」的內容,可以確定這是逾越節 (參見布特弗勞爾,第 208 頁)。

2. 優西比烏的《福音的證據》第 8 冊,第 2 章。

3. 引自《我們祖先的先知信仰》,第 1 卷,第 487 頁。

* 引自拉爾夫‧伍德羅所著的《聖經大預言》一書。

網際網路相連接的://神學網站/丹尼爾七十週-拉爾夫伍德羅 <連結失效>

另:網際網路相連接的://白馬傳媒/文章/詳情=33

寄件人:艾利斯
收件人:保羅·科恩
發送日期: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2:00
回覆:第七十週

問候保羅,

感謝你的友好電子郵件。

對第七十週有不同解釋的原因是語言問題。希伯來文單字「shavuim」(「shavua」的男性複數形式或七) 是用來描述七十週的六十九週,而「shavua」是用來描述第七十週。既然我們從歷史知道,六十九週的每一天都代表一個預言年,而第七十週使用了不同的詞,那麼第七十週在性質上一定與之前的六十九週不同。最後一週不可能是七年!它必須是字面上的七個 24 小時的日子,或者涵蓋從聖殿山建造以來延伸到過去和未來的更長的時間。由於後者準確地符合經文和歷史,我相信這是正確的解釋。附上我的 394 投影片教學大綱中的一部分,詳細解釋了我對第七十週的理解。

我從來沒有捲入關於上帝的話語的糾紛,但是如果你喜歡的話,你當然可以寫一封反駁信給我們的弟兄。 <微笑>

最親切的問候,
艾利斯

寄件人:保羅·科恩和維克多·哈維克
收件人:艾利斯
發送日期:2009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7:18
回覆:第七十週

嗨艾利斯,

感謝你在去年十二月向我發送有關你對但以理預言第七十週的解釋的信息。我想早些回覆你,但這裡一直很忙。

在仔細閱讀你的資料 (以及其它著作,例如我在信後附上的著作),並禱告地閱讀經文之後,我們必須說,我們同意我最初寫給你的信中的批判。雖然我們發現原則上與你在《假先知》一書中提出的定時安排有許多一致之處,但我們認為你對第七十週的解釋是無效的。更重要的是,我們說這句話,是符合上帝賜給我們對祂自己和祂的方式的理解,通過原則和具體的啟示。我將詳細說明你的解釋與祂讓我們知道的內容不一致的幾件事。

「複數週」和「單數週」這兩個詞在我的希伯來聖經中出現為同一個字,只不過一個是複數,另一個是單數。以這兩個詞之間的差異表明與一致含義的偏差為前提來構建你的解釋是不合理的。沒有任何跡像或支持你對該詞的新解釋。「複數週」和「單數週」的意思只不過是直接且與上下文一致的。你改變了時間的持續時間,並中止了上帝通過但以理給出的既定的時間順序,除了你提供的理由所提供的證據之外,沒有任何證據,哪取決於你的改變。

這往好方的面說是循環推理,或最壞的。上帝將這些簡單易懂的字詞賦予如此複雜的意思是完全不符合祂的品格的。雖然上帝話語的屬靈意義或應驗是人看不見的,但上帝並沒有對祂所使用的話語玩把戲。屬血氣的人無法理解屬靈的事物,但這絕不是因為上帝用令人困惑的術語說話,使一個詞的含義與同一文本中的含義不同。上帝不會讓事情變得複雜──那是人的領域,而這正是你們在這裡所做的。

僅根據一致性和可信度這一原則,無論你為最後的週分配的時間看起來很有說服力的,我們都不能同意歪曲「週」一詞的含義來暗示與它之前的「週」完全不同的時間成分。

你也沒有必要在但以理的第七十週中引入許多複雜性,因為有一個適合聖經事實和預言的解釋,沒有扭曲任何什麼。這個簡單的答案反駁了你關於在第七十週期間堅立盟約的是邪惡的或撒旦本身的猜測。

但以理的話關於這個人 (或人,因為我將表明這是彌賽亞):

「一七之內,他必和許多人堅立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獻祭和供物終止;並因可憎之物的蔓延,他必使 [它] 荒涼,直到完成,傾倒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但以理書 9:24-27)

沒有任何證據像你所暗示的那樣,這是一個邪惡的約,就像以賽亞所說的人們與死亡所立的約一樣 (28:18)。無論如何,那是一個隱喻性的協議,而不是一個有意識地訂的立,其中上帝用一種說話方式來描述人們在不知情中所做的事情。除此之外,「約」這個字在經上專門用來談論上帝與祂的子民所作的具體應許,這些應許是真實的、堅定不移的。除此之外,在基督顯現時 (第六十九「週」之後),任何羅馬領導人和以色列人之間反正都沒有立約,因此不存在要毀約這樣的事。

雖然我們不知道在第六十九週之後的時間內,某人與人們人民之間有訂立了邪惡的約,但我們確實知道,在第七十週和最後一週,耶穌基督開始用祂的血堅立新約。這從祂向以色列顯現開始。關於祂的事,經上有記載:

希伯來書 10:5-9
(5) 所以,基督進入世界的時候,祂說:「祭物和供物不是祢所希望的;祢為我預備了一個身體。
(6) 燔祭和贖罪祭不是祢所喜悅的;
(7) 於是我說:『看哪,我來了!關於我的事,經卷上已經記載了。神哪,我來是要遵行祢的旨意!』」
(8) 上文說:祭物、供物、燔祭和贖罪祭不是祢所希望的,也不是祢所喜悅的,儘管這些都是照著律法獻上的; 
(9) 接著又說:「看,神哪,我來了!是要遵行祢的旨意!」祂廢除前者,是為了確立後者。

所以主用祂的血確立了一個約,新約:

晚餐後,祂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為你們所流的。」(路加福音 22:20)

這約是上帝通過不只一個先知所應許的,藉此祂將消除我們的罪惡,正如但以理也預言的那樣:

「為你百姓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恆的公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但以理書 9:24)

這些事情是由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完成的…「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希伯來書 9:26)。

那麼,主耶穌基督是否沒有像但以理所預言的那樣,在祂顯現時實現了第七十個七,這與你的解釋不同,將其留到以後呢?難道祂不是也在五旬節第二次向祂的使徒顯現,用祂的靈封住他們,此後與他們同在並在他們裡面嗎?

我們看到,正如希伯來書作者所說,耶穌是「除去第一個」的那一位,或者正如但以理所說,「必使獻祭與供獻止息。」在祂復活之後,五旬節在哪裡發生?是在樓上的房間裡,還是在殿裡,至聖所裡的幔子已被撕裂?

使獻祭停止的那一位,就是使可憎的荒涼、將祂所旨意的傾倒在它:

「我豈不因這些事向他們施行懲罰嗎?像這樣的國家,我豈能不報復呢?這是主說的…我必使耶路撒冷成為廢墟,為野狗的住處,也必使猶大的城鎮荒廢,無人居住。」(耶利米書 9:9-11)

「我必伸手攻擊他們,使他們的地荒廢,從第伯拉他的曠野起,一切的住處都荒涼。他們就知道我是。」(以西結書 6:14)

我們能夠解釋這個預言的每一個字嗎?也許,也許不。然而,這不是重點。我們已經講了我們從上帝那裡知道的事情,唯獨對祂有保證,把猜測留給那些不相信的人。我們按照上帝的意願教導,祂的話語,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想法:

「如果有人講說,要照著神的話語講說。」(彼得前書 4:11)

除了主耶穌基督來除掉罪惡、完成這件事,並以完美的智慧、時機和義對待每一個人和每一件事之外,從這個預言中還能知道什麼?換句話說,祂是主!藉著行在這知識中,一個人就會得救。但行走在時間和誰代表什麼的知識中只會使人變得剛硬起來反對主。

「知識使人自高自大,但是愛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 8:1)

是否有嗜血的穆斯林用屠殺威脅威脅男人?主神為此目的而興起他們。從一開始就有褻瀆者和敵基督者。正如祂所警告的那樣,惡人和誘惑者變得越來越糟。

穆斯林將穆罕默德視為摩西在申命記第十八章中預言的「那個先知。」他們並不聲稱穆罕默德是基督,而是上帝的「該先知,」所有人都必須聽從,否則上帝必親自追討。

艾利斯,我們以各種方式徹底回答這個謊報,以及許多其它謊言,因為上帝賦予我們這樣做。已將真理之劍放入我們口中,驅散一切敵人。我們並不「捲入糾紛;」我們正在消滅它們。難道耶穌基督沒有勝利而來,奪回篡位者所偷竊的一切嗎?這是一個反問句!

「祂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地上的困苦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死惡人。」(以賽亞書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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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上帝審判的偉大日子,許多先知和上帝的人都曾談到過,但它比你想像的要更加近距離和個人化。

保羅·科恩
維克多·哈維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