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你們必定認識真理,真理必定使你們自由」(約翰福音8:32)。確實,謊言當被相信,就會束縛並摧毀我們。我們被捆綁或死的並不是上帝的旨意。耶穌祂自己宣稱自己乃是真理;祂來了,是要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福音10:10)。祂來是為了使我們得自由──不是讓我們不法的或自私,做自己的事,而是遵行祂的旨意。
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為了讓那些誤以為已婚夫婦僅僅因為結婚就必須在一起的人得釋放。不管有什麼證書、儀式和人的認可,如果神沒有把男人和女人結合在一起,在祂的眼裡,這種結合就是不法的,夫妻倆就生活在淫亂之中。如果是這樣,那麼他們應該分開,停止他們的罪,而不是繼續犯罪。
人們普遍認為,因為兩個人結了婚,他們是按照上帝的旨意結合在一起的,而沒有考慮到人可以違背上帝的旨意結婚。人們也認為,上帝對休婚的憎恨需要為所有制定一攬子律法——休婚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錯的。
基於這個結論,那些婚姻一開始就不是上帝所命定的人將被譴責繼續犯領有證書的淫亂罪。但許多人必須找到擺脫不是神所命定的處境的出路。
現在我知道在這有個危險。但願不會發生我火上加油,鼓勵那些上帝所安排在一起,但彼此正在經歷考驗和磨難的人休婚。夫妻必須熱切地尋求主,以確定上帝對他們婚姻的旨意。祂是否安排他們在一起?這就是那個疑問。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疑問呢?人如何能在上帝的旨意之外結婚嗎?如果他們結婚了,他們是否注定是永久的安排嗎?他們有義務同床睡嗎?經上有說過所有的婚姻都是出於上帝的,人們永遠不應該休婚嗎?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人說:「不要和不信的人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關?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連?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哥林多後書6:14-16)
雖然這個警告有很多應用,但它肯定是對信徒不要與非信徒結婚的警告。如果這個警告不適用於婚姻,那麼它就不適用於任何事情。上帝不是警告以色列人不可娶外邦人為妻嗎?經上有許多關於上帝選民與世人之間禁止婚姻的經文,無論是字面的還是比喻的 (創世紀第二十四章三節;第二十八章一節;申命記第七章三節;約書亞記第二十三章十二節;以斯拉記第九章全部;尼希米記第十三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
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犯了罪,那麼繼續下去豈不是犯罪嗎?使徒保羅是否曾對哥林多教會說:「起先不要同負一軛,但當你已經做了,不用擔心;這不再重要了」?悔改不就是轉變和扭轉我們所犯的惡,如果可能的話嗎?
你們這些說所有婚姻都是出於上帝的,想一想:如果某件事是不可能做,為什麼上帝要叫我們不要做呢?祂是否無緣無故地告訴亞當不要吃知識樹的果子,還是亞當他有可能這樣做?如果我們有可能在某件事上違背上帝,祂命令我們不要違背,並警告我們違背上帝的後果。
然而,重要的是要認識到,由於某些情況,一對夫婦可能最好呆在一起,儘管他們最初並沒有結婚。可能涉及孩子們或其它情況和結果,必須在主面前評估。無論如何,要誠實並準備好服從。
有些人認為,因為他們承認有些事情是不對的,所以只要承認這就夠了。這不是真正的悔改。悔改不只是承認某件事是罪惡;悔改是轉離並停止犯罪。光有懺悔是不夠的;光有理智上的同意是不夠的;只有改變態度和行為才有效。(閱讀悔改。)
「嗯,是的,現在我患有愛滋病 (或皰疹或梅毒),我承認亂交是不對的,」一個人說,同時他或她繼續與任何人上床,做他或她選擇的。或者,「我以為抽煙沒有什麼問題,但幾年後,我得了肺癌。所以現在我知道得更清楚了。」一個人邊說邊繼續抽煙。
所羅門戀愛許多妻子,許多「異族之女,」並且隨心所欲地通婚,這與上帝明確的命令背道而馳:「你們不可跟他們通婚,他們也不可跟你們在一起,因為他們一定會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他們的神明。」(列王紀上 11:2) 所羅門怎麼了?經上說:「他的妃嬪使他的心偏離了神」(第三節)。他開始敬拜和尊崇他們的異教神明。
這是一夜之間發生的嗎?是第一年還是第二年發生的?五年後,有人可能會說:「瞧,就像我告訴過你的——什麼也沒發生。我沒有倒退。我結婚的目的是為了贏得我不信的配偶歸向主。所以我的妻子或丈夫還不相信,但這些事情需要時間。」
是的,這需要時間。但主說:「她們肯定使你的心偏離,」所以肯定這將按照祂的話語。「因為事情的發生,所羅門年老的時候 [他不是當他老的時候與她們許多通婚],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偏離了神去隨從別的神」(第四節)。
我告訴你,當你打算忽視上帝和祂的律法的那一天,你就倒退了。
倒退並不總是立即在感覺、外表或後果上表現出來:
一位從痛苦的經歷中學到教訓的人寫道:「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 [不是開頭或中間] 成為死亡之路。」 (箴言 14:12)
你不能羞辱上帝和祂的話語,並指望祂會在你不服從和故意無視祂的律法時保護你的安全。
我們如何會為自己辯護,認為別人無法應付過去,而我們卻可以應付呢?「哦,我不會讓他改變我。我會堅強,我會祈禱,我會在我丈夫面前過敬神見證的生活,他會被贏得歸向主 — 我就是知道!我真的覺得我們結婚是上帝的旨意。參孫不是娶了一個非利士女人嗎?他的父母也反對,但這是神的旨意 (士師記 14:1-4)。你怎麼知道這不是上帝對我的旨意?我真的很愛他,他也很愛我。他說他對我的相信沒有任何問題。他也信上帝!」
女兒不屈不撓,取得了勝利;她的父母屈服於她的懇求和推理。她嫁給了不信者。但如同上面所引述的,上帝說了什麼?「肯定 [不是‘機會是’,不是‘也許’,不是‘可能’,不是‘可能’,不是任何什麼而是‘肯定] 他們會使你的心偏離去隨從別的神。」
當你無視上帝的勸告時,你期待什麼?你認為祂是個傻子嗎?祂無緣無故地警告過你嗎?聽我說:所羅門是有史以來最明智的人 (僅次於耶穌,耶穌不僅是人,而是神在肉身)。你讀他的箴言、他的雅歌、傳道書——只是他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的樣本。
他建造了神的聖殿。他的統治是平安與輝煌的,這是周圍所有國家都非常欽佩的榮耀。他們遠道而來只是為了聽聽他的智慧,與平常相反,他們所聽說過的都比不上他們自己直接發現的。通常謠言都是誇大其詞的;在這種情況下,它們與現實有差距!
但我們,在青春年少、拜偶像、無知和傲慢是無疑比所羅門更明智、精神更強大!哦,是的,我們可以應付它!「這是不同的;我裡面有基督,而他卻沒有。」我們告訴自己和別人。
但我們都是肉體;我們憑著自己,我們裡面沒有公義,所羅門時代沒有,今天也沒有。如果我們違背上帝,我們無法以任何方式為自己辯護。神是不偏待人的 (使徒行傳 10:34)。
你可以聲稱任何你想要說的分別,無論是你本身自己的、你的環境、或你想要的那件事或人。行不通。違背上帝的律法,你就會承受可怕的後果。沒有其它選擇;我不在乎你是誰。你的感受、意見和看法在這裡並不是確定的事情。只有上帝和祂的律法是確定的。
「神是真實的,而人都是虛謊的」(羅馬書3:4)。當神說話時,祂的說話絕不會徒然;祂既不是傻子,也不是騙子。當祂說話,這不僅僅是意見或猜測。祂的話語就是事實;就是律法;就是真理。
挪亞時代發生了什麼事?「…神的兒子們 [信徒] 看見人的女子 [非信徒] 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世記 6:2)。這導致了整個地球的毀滅。邪惡的、禁止的婚姻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會帶來可怕的後果。對此毫無疑問。遺憾的是,透過痛苦的經歷,許多人不再有這種懷疑。
你是否認為因為你愛某人,所以它是出於神?再想一想。我們剛剛讀到了什麼關於所羅門?經上說,所羅門「為了愛,緊緊跟從她們 [他的妻子] 」(列王記上11:2)。
人怎麼能在上帝的旨意之外結婚呢?答案很簡單:如果一個人可以偷竊、殺害、犯姦淫、敬拜別神或做任何其它邪惡的事情,那麼,一個人也能在上帝的旨意之外而結婚。經上哪裡有教導所有的婚姻都是出於上帝?查考經文這樣的證據。同時,我們將展示經文確實所宣告的。
耶穌說:「凡是休妻的,除非為了淫亂的緣故,否則就是讓她犯通姦罪了;凡是娶了被休的女人的,也是犯通姦罪。」(馬太福音 5:32)
這段經文宣告休婚是有根據的。耶穌這句話的一種解釋可能是正確的:根據摩西律法,如果一個男人娶了一個女人,後來發現他沒有娶一個處女,他可以理所當然地休她。他這樣做是因為她婚前通姦。
另一個最常見的解釋是,它指的是已婚伴侶之一犯姦淫,因此玷污了婚姻,從而為休婚創造了理由。但耶穌並沒有說:「…除非為了因她犯通姦罪。」祂說:「…除非為了淫亂。」兩個不同的字由希臘文中兩個不同的字翻譯而來:“pornia” (淫亂) 和 “moy khaho” (通姦)。
根據摩西律法,通姦的刑罰是用石頭砸死:
「凡與有夫之婦行姦淫,就是與鄰舍的妻子行姦淫的,姦夫淫婦必被處死。」(利未記 20:10)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用石頭砸死這樣的人。」(約翰福音 8:5;另參申命記 22:23-24)
淫亂和通姦是有區別的。淫亂是兩個未婚者之間自願發生的性關係。通姦是指已婚人士與未婚人士 (無論是未婚人士或已婚人士) 之間發生性關係。通姦涉及婚姻;在淫亂中,不一定如此。當涉及違反婚姻的行為時,刑罰是死刑。
雖然罪就是罪,罪的工價就是死,但罪有不同的程度和種類。例如,約翰說,有犯了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約翰一書5:16)。淫亂並不總是會被判處死刑。在某些情況下,這是「應給予懲罰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可以透過婚姻「解決」: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少女,抓住她與她同寢 [婚外性行為 — 淫亂],被人發現,這男子就要拿五十銀子給女子的父親,並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因為他玷污了這女子。」(申命記 22:28-29)
但注意一位已經許配了人 (已訂婚) 會發生什麼事。已經許配了與婚姻一樣有效。在這種情況下,冒犯者被處死:
「若一女子是處女,已經許配了人,有男子在城裏遇見她,與她同寢,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那城的城門口,用石頭打死他們。處死女子是因為她雖然在城裏,卻沒有喊叫;處死男子是因為他玷污了鄰舍的妻子。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申命記 22:23-24)
耶穌不會透過簡單的離婚就漠視通姦行為,即使祂寬恕並沒有懲罰地遣散了犯姦淫的婦人(約翰福音第八章)。祂在那裡不是為了要懲罰,而是為了免於罪惡的懲罰的可怕,拯救罪人免於自我懲罰。但祂在那裡也不是要廢除律法或輕視它。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馬太福音 5:17-19)
關鍵是,當耶穌談到休婚時,祂指的是淫亂,而不是通姦,作為理由。只能得出一個結論:人雖已婚,卻未結婚;他們彼此淫亂。
他們怎麼可能雖已婚,卻未婚呢?那個婚姻是由人安排的,不是神安排的。「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 10:9),但是人獨立於神而所配合的,我說,讓神分開,因為那是淫亂,不是婚姻。祂確實使淫亂的婚姻廢除,因為不法之人的行為不能得到祝福或繁榮。這適用於任何違背上帝之道的事。因此,無論人說什麼或做什麼,只有由神把他們安排在一起在婚姻中,人們才是真正的結婚。
讓我們考慮在以斯拉記第九章和第十章更多的經文見證。
再次強調,承認或認罪是不夠的。悔改的意義遠不止於此;這不僅是思想的改變,也是行為的改變。一旦你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對的,你就有責任停止這樣做。當以斯拉讓以色列人意識到自己犯了婚姻罪時,他們做了什麼?他們說:「我們娶了這地的外邦女子,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現在以色列人在這事上還有指望」(10:2)。
然後他們說:「現在,我們要與我們的神立約,送走所有的妻子和她們所生的,照着主和那些因我們神誡命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去行」(10:3)。
以斯拉回答說:「你們有罪了,因為你們娶了外邦女子,增添以色列的罪惡。現在當向主 — 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祂的旨意,離開這地的百姓和外邦女子」(10:10-11)。
然後他們說:「好!我們必照着你的話去做」(10:12)。他們又送走所有的妻子和所生的孩子。是的,他們做了。我可以向你保證,只要有真正的以行為的悔改,上帝的震怒就會消除,祝福就會臨到他們。
親愛的讀者,尋求遵行神的旨意者,退後的信徒,你是否與一個非信徒結婚?你現在已經與一個結了婚嗎?如果是這樣,那麼幾乎肯定你是按照人的意思結婚,按照肉體的支配和慾望,而不是按照神的旨意結婚。你們可能需要分開。
無論你們是在教堂裡「舉行儀式的,」還是被牧師或法官宣佈為「夫妻,」都沒關係。如果你的教會不贊成離婚,那也沒關係。你被創造或帶到神的信仰並不是為了遵行你的教會、你的宗派、你的牧師或你的家人的旨意;你被創造是為了遵行上帝的旨意。除非你順從,否則你永遠不會從神那裡得到平安或祝福。沒有其他辦法。
許多牧師和教會不遵行上帝的旨意,也不忠實地教導祂的律法。對於他們,經上有記載:「這子民用嘴唇尊重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馬可福音 7:6)
那些為自己的生命而戰的人呼喊著:「上帝呼喚我們和平;祂呼召我們去愛。你不能就這樣離開你的丈夫或妻子!上帝不是分裂的神,而是團結、秩序、和解。這種教導不是來自上帝,而是來自魔鬼!」
閱讀一些惡魔般的教義,其中涉及在教會中發現的許多反聖經、反律法和敵基督的教義。然而,不同的牧師和教會卻將它們作為神的真理教導並強加給人們。
馬可福音7:7-13
(7) 他們敬拜我也是徒然的,因為他們把人的規條當做教義教導人。』(8) 你們離棄了神的命令,而拘守人的傳統。」
(9) 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為了要守住你們的傳統,竟然棄絕了神的命令!
(10) 摩西吩咐過『你要孝敬你的父母』,又說『咒罵父親或母親的人,必須處死。』
(11) 你們卻說『如果一個人對父親或母親說:我本該給你的,已經做了「各爾板」——這意思是「聖殿奉獻」,
(12) 就准許這個人可以不再為父母做什麼了。』
(13) 這樣,你們就藉著所繼承的傳統,廢棄了神的話語。你們還做很多類似這樣的事。」
順服神很難嗎?是和不是。對肉體來說是艱難的,但在基督靈裡卻是喜樂。然而,祂沒有承諾玫瑰園或參觀迪士尼樂園。祂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 16:24) 這僅僅意味著,「為了成為我的人,你必須死。」
祂說(意譯):「現在為我而死,服從我,並獲得你的生命;或保住你的生命,羞辱我,此後失去生命。」(馬太福音 10:38-39)
是的,我們確實必須承受我們的罪、我們不服從上帝的後果。當大衛與拔示巴犯通姦罪並殺害了她的丈夫烏利亞時,許多年後可怕的後果降臨在他身上,儘管他已經認罪並悔改,但他無法逃脫。他必須收他所播種的。(閱讀上帝的震怒。)
我們不該繼續睡在罪的床上。但願不會發生這事。
你違背上帝而結婚有什麼後果?你享受你的後果嗎?你不僅剝奪了自己在這一生神的賜福,你也可能剝奪了你所結婚的人他或她本應結婚某的人,而那個你配偶本該結婚的,也被剝奪了。
身為信徒,在神的旨意之外結婚,你就違法了。希望你現在知道,繼續犯罪只會收穫更多的邪惡。然而,當你悔改你的行為時,上帝會憐憫你這個罪人,並會寬恕你:
約珥書2:25-27
(25) 我差遣到你們中間的大軍隊,就是蝗蟲、蝻子、螞蚱、剪蟲,
那些年間所吃的,我要補還給你們。
(26) 你們必吃得飽足,讚美主 — 你們神的名,祂為你們行了奇妙的事。我的百姓不致羞愧,直到永遠。
(27) 你們必知道我是在以色列中,又知道我是主 — 你們的神,沒有別的。我的百姓不致羞愧,直到永遠。
(閱讀約珥書第二章全文。)
不要急於下結論。尋求主,看看祂會在你的特殊情況下讓你做什麼。寫信給我們,我們可以一起請求上帝的指導和審判。
我經常想起一首讚美詩的歌詞,體會其中的真理:「信任並服從,因為除了信任和服從,沒有其它方法可以在耶穌裡快樂。」我常常體會罪的悲傷,以及信仰和順服神和祂的話語所帶來的釋放和喜樂。這是唯一的方法——是的,雖然很困難,但總是有回報的。
相信並服從之後,你最終會帶著敬畏、喜悅和興奮地說:「神是信實和真實的!」
考慮相信這個虛假教義的另一個選擇方案:你可以透過遵行上帝的旨意、獨身或擁有由上帝的智慧而不是人的智慧為你選擇的妻子或丈夫,來擁有上帝的平安和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