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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上只有四節經文直接提到“第二次的死”,所有這些都在啟示錄。然而,這些經文沒有一個詳細地說明這個神秘短語的意思,似乎很少有人注意到這些經文; 很少提及或談到它。我們需要主的啟示和理解,來領會祂在對我們所說的關於祂勝過死亡的事。
沒有人知道第二次的死是什麼,而那些認為他們知道最多的人往往做出毫無根據的假設,導致錯誤的結論。宗教共識第二次的死是與上帝永恆的分離。一個網站就是這樣說的:
“聖經,上帝的話語,清楚地宣稱有一個“第二次死亡”。第一次死亡是身體的死亡,當一個人的靈魂與他的身體分開時。第二次死亡是身體和靈的死亡,在火湖中永遠受苦。我們在馬太福音第十章二十八節看到這種明顯的區別,「你們不要怕那些能殺死身體卻不能殺死靈魂的;反而倒要懼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毀滅在地獄裡的」”
這個說法不得不問一些問題。如果第一次死亡將一個人與他的身體分開,那麼第二次死亡也如何是身體的,即然身體已經分開了?另一個問題是,“第二次死亡是與什麼之間分開的?”作者說這是靈上的死亡。那是什麼意思?難道不是每個人靈上都死了與上帝分開嗎?
主說要解決的事 (馬太福音第十章二十八節),不是肉體的死亡,而是在欣嫩谷毀滅身體和靈魂 (指的是一個火燒的地方,是三個希臘詞其中的一個,福音書翻譯為“地獄”)。當某些東西被火燒毀時,它就會變成什麼都沒有了。因此,上帝所說的毀滅是一個結束,而不是無盡的狀態。上帝的目的從來不是“永”無止境的折磨。(“永遠”、“永久”、和“地獄”的真正聖經含義)
一個人不可以不重視聖經詞語的意義以及如何去解釋它們。我們不能靠自己的理解,而是要靠上帝的: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這是主說的。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書 55:8-9)。
因此,在我們談論第二次的死之前,願主確定第一次的死是什麼,根據祂的話。第一次的死是在夏娃被欺騙而亞當跟隨她違背上帝的誡命時:
主神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你可以隨意吃,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因為你吃它的日子你必定死!」(創世記 2:16-17)
第一次的死是在亞當不聽從並從禁果樹上吃的時候開始。此後他害怕並躲避了上帝。亞當與上帝,那生命之靈分開了。他和他的妻子被驅逐出樂園。
所以第一次的死不是身體上的 — 是靈上的,我們那狀態遺傳自亞當的:
“為此,正如罪是從一人進入世界,死又從罪而來,於是死就臨到所有的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 5:12)。
當耶穌呼召門徒跟從祂時,耶穌談到了這種死的狀態:
“但是耶穌對他說:「你跟從我,讓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吧」” (馬太福音 8:22)。
那些跟從耶穌的人都是在上帝那裡活著,永遠不會再死了,如果他們在信仰堅忍到底:
“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因為在祂那裡的人都是活的” (路加福音 20:38)。
“耶穌對她說:「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身體上],也將要活。所有活著而信我的人絕不會死,直到永遠。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 11:25-26)
保羅談到了第一次的死,以及所有相信的人是如何從中被解救出來: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 (以弗所書 2:1)。
以弗所書 2:4-7
(4) 然而,神有豐富的憐憫,因着祂愛我們的大愛,
(5) 竟在我們因過犯而死了的時候,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 可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
(6) 祂又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裏與祂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7) 為要把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呼召我們,不是按照我們的行為,卻是按照祂自己的計劃和恩典;這恩典是在萬世以前,在基督耶穌裡賜給了我們的,但現在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祂廢掉了死亡,藉著福音把生命和不朽彰顯出來” (提摩太後書 1:9-10)。
“你們從前在自己的過犯和沒有受割禮的肉體中是死的,神卻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神已經赦免了我們的一切過犯” (歌羅西書 2:13) 。
我們的罪得赦免,第一次的死因信主耶穌基督和敬畏上帝而被廢棄了。
“敬畏耶和華是生命的泉源,使人離開死亡的圈套” (箴言 14:27)。
如果我們敬畏那個我們在祂那裡得到生命的那一位,那個監管所有的主神,我們就不會受死亡和邪惡的畏懼。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祢與我同在;祢的杖、祢的竿,都安慰我” (詩篇 23:4)。
對上帝的敬畏是對生命的敬畏,值得敬畏的敬畏,那個能釋放的敬畏:“因為神所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而是有能力、仁愛、自律的靈” (提摩太後書 1:7)。
對任何事情或任何人的懼怕帶來死亡,因為任何其它的懼怕都是偶像崇拜,這是罪。罪的工價就是死的,這表現在痛苦裡,在地獄中 — 黑暗的狀態 (無知和愚蠢)、荒廢 (無成果的)、和絕望 (缺乏希望)。
“在愛裏沒有懼怕;完滿的愛把懼怕驅逐出去,因為懼怕裏含着懲罰,懼怕的人在愛裏尚未得到完滿” (約翰一書 4:18)。
那麼第二次的死是什麼呢?它與掛名基督教一般教義的“地獄” — 相當於火湖 — 有什麼關係呢?如前面提到的,除了“欣嫩子谷” (火燒之地)之外,在福音書上還有另外兩個詞被翻譯為“地獄”。最常見的一個,“冥界”,是一個“無形的”地方,故去的靈魂在黑暗中的地方或狀態。是這個冥界與死亡一起被扔進火湖裏。這被稱為“第二次的死”。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進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 20:14)。
第二次的死會發生什麼?火能做什麼?火會分解並排放它燒毀的任何元素。火使毀滅,但並非所有都永遠失去了。上帝的火消滅了罪惡、任性、叛逆,並建立了祂對所有事物的和諧統治,即是生命。
“再後,終結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權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給父神。因為基督必須掌權,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祂要毀滅的最後仇敵就是死亡” (哥林多前書 15:24-26)。
通過火湖,上帝毀滅了人類的最終仇敵,亦即死亡和地獄 (那個隔離和黑暗的地方,沒有愛和光)。因此,當基督毀滅了死亡在那個第二次的死時,死亡怎麼能是“永恆的”呢?上帝祂自己就是末後的,祂的統治吞噬並改變一切: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開始,我是終結” (啟示錄 22:13)。
“塵土要歸回原來之地,靈要歸回賜靈的神” (傳道書 12:7)。
“要知道,我們的神實在是吞噬的烈火” (希伯來書 12:29)。
“那位坐在寶座上的說:「看哪,我把一切都更新了!」祂又說:「你要寫下來,因為這些話是可信靠的,是真實的」” (啟示錄 21:5)。
上帝充注所有領域,包括地獄,完成了祂所付出的代價和在基督裡完成的工作。
“我往哪裏去,躲避祢的靈?我往哪裏逃,躲避祢的面?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裏;我若躺在陰間,祢也在那裏” (詩篇 139:7-8)。
所有人都將通過基督被火吞噬和更新。那些不認識不承認祂作為萬物的末後的,還沒有到達他們的終點通過祂吞噬的烈火。他們還沒有克服並超越第二次的死。然而,每個人要按著自己的次序完全戰勝死亡和地獄。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只是各人要按著自己的次序…” (哥林多前書 15:22-23)。
上帝的烈火消除了所有不純潔的並淨化被污染的靈魂:
“約翰就回答大家,說:「我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比我更強有力的要來,我就是為祂解鞋帶也不配。祂要用聖靈和火給你們施洗。祂手裡拿著揚穀的杴,要揚淨祂的打穀場,把麥子收進他的倉庫,卻把糠秕用不滅的火燒掉」(路加福音 3:16-17)。
“如果有人的工程被燒掉,他就將受到損失,而他自己卻將得救,但是會像從火裡經過的那樣” (哥林多前書 3:15)。
“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祂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主” (瑪拉基書 3:2-3)。
火來到所有人的 — 沒有人可以預先阻止或逃脫得了:
“每一個人必被火當鹽來醃” (馬可福音 9:49)。
“「看哪,祂在雲彩中來臨,所有人的眼睛都將看見祂,連那些刺祂的人也將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捶胸哀哭。」確實如此,阿們” (啟示錄 1:7)。
“將來每逢月朔,每逢安息日,所有的人都必來在我面前敬拜;這是主說的。他們要出去,觀看那些悖逆我的人的屍體;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他們必成為所有人恨惡的東西” (以賽亞書 66:23-24)。
我們先在啟示錄第二章上看到第二次的死這特定術語,當時主勸告亞細亞的七個教會(集會)要堅持信仰並得勝: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啟示錄 2:11)。
約翰是正在寫給信徒,而不是一般世界的人。那些從第一次的死中被解救出來通過主耶穌基督的人,必須繼續信祂並得勝:
“父老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已經認識了從太初就有的那一位;年輕人,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已經勝過了那惡者。孩子們,我寫了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已經認識了父;父老們,我寫了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已經認識了從太初就有的那一位;年輕人,我寫了信給你們,因為你們是強壯的,神的話語住在你們裡面,你們也已經勝過了那惡者” (約翰一書 2:13-14)。
這得勝需要經過火,一個痛苦的考驗,但上帝的應許是,憑著信心,沒有任何什麼會永久傷到我們: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痛苦,因為先前的事都過去了” (啟示錄 21:4)。
一旦你開始以對基督的信仰行走,你就必須一路走下去,捨棄你自己通過十字架的死亡。然後你將永久建立在祂裡面並擁有永生。那麼沒有什麼可以從你身上奪走,也沒有任何失去或痛苦。
“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的聖所裡作柱子,他決不再出去,我也要把我神的名,和我神的城的名,就是那從天上、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以及我的新名,都寫在他身上” (啟示錄 3:12)。
第二個經文使用“第二次的死”這特定術語:
啟示錄 20:4-6
(4) 隨後,我看見一些寶座,上面坐著人;這些人被賜予了審判的權柄。我又看見那些為耶穌做見證並為神的道被斬首之人的靈魂,他們沒有膜拜那獸或獸像,也沒有在自己額上或手上接受那印記。他們都活了過來,並且與基督一同做王一千年。
(5) 其餘死去的人還沒有活過來,直到這一千年完結。這是第一次的復活。
(6) 那些在第一次復活中有份的人是蒙福的、是聖潔的!第二次的死沒有權柄轄制他們;他們將成為神和基督的祭司,與基督一同做王一千年。
當我們把自己的生命屈服於上帝時,第二次死亡的力量就無效了,我們的靈魂已經堅忍到底並通過耶穌基督復活的生活完全克服了死亡。祂復活的大能大於火湖,火湖不能殺死一個憑著信心行事的人。
當上帝的烈火完成它們在那些致力於祂的靈魂的工作後,耶穌基督就通過祂的身體在地上顯現,祂的身體與祂一同統治,並將祂的審判和生命帶給別人。復活的永遠不死的,也不睡的 (詩篇121:3 — “保護你的必不打盹”)。上帝永遠在那裡。
第三個經文:
啟示錄 20:11-15
(11) 接著,我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它上面的那一位。地和天都從他面前逃避,連它們的地方也找不到了。
(12) 我又看見死去的人,無論尊貴卑微,都站在神前。書卷都打開了;另有一個書卷也打開了,這就是生命冊。死去的人都憑著書卷中所記的,照著他們的行為受審判。
(13) 於是,海洋交出了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了其中的死人[注意,死亡和地獄不能永遠保留它們的居民];每個人都照著自己的行為受審判。
(14) 然後,死亡和陰間被丟進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亡。
(15) 凡是名字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被丟進了火湖裡。
眾人站在上帝白色的大寶座前受審,在那時判斷祂的聖徒 (第四節),那些在基督裡,該兒子。
約翰福音 5:22-27
(22) 事實上,父並不審判任何人,而把一切審判的事都交給了子,
(23) 好使所有的人都尊重子,就像尊重父那樣。不尊重子的,就是不尊重派祂來的父。
(24) 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誰聽我的話,又相信派我來的那一位,誰就有永恆的生命。他不但不被定罪,而且已經出死入生了。
(25) 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時候就要到了,現在就是了!當死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時,聽到的人就將活了。
(26) 原來,父怎樣在自己裡面有生命,也照樣使子在自己裡面有生命;
(27) 並且把審判的權柄交給了祂,因為祂是人子。
“如果我[基督和祂的身體]沒有來,也沒有教導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約翰福音 15:22)。
那些遭受第一次死亡的人被審判,藉著神的道,被記起他們的罪惡並被扔進火湖裡 (一個屬靈的,而不是物質的地方)。這是處理罪人的第二次的死,哪裡死亡和地獄一勞永逸地被毀滅。
“一切山谷將被填滿,山嶺小丘將被削平;扭曲的道將要修直,崎嶇的路將要鋪平。所有的人都將看見神的救恩” (路加福音 3:5-6)。
“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把我的靈澆灌所有的人” (使徒行傳 2:17)。
“因為每個人必被火像鹽一般醃起來” (馬可福音 9:49)。
第二次的死開始於審判日,祂大而可畏報仇之日的來臨,當未得救的人被扔在火湖時:
“那時,人子要差派他的使者,把一切使人犯罪的事和不法之徒,從祂的國中拔掉,丟進火爐,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 (馬太福音 13:41-42)。
“他們要進入永遠 [萬古是一個特定的時代或定期] 的刑罰,義人卻要進入永生” (馬太福音 25:46)。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做稀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約翰福音 5:28-29)。
在復活的被定罪的,那些行惡的人的眼睛被打開了對他們的罪,審判的過程就開始了。審判不會“永遠”繼續下去如同人們解釋這個詞。正確翻譯,“永遠”意味著“直到它完成。”只要還有任何什麼可以被火燒掉,審判就會繼續。一旦完成,死亡就會被徹底擊敗,這個世界的王子,那個死亡者,在任何程度上都不再有任何影響力。
“孩子們既然同有血肉之體,祂自己[主耶穌基督]也照樣成為血肉之體,為要藉著死,消滅那掌握死權的魔鬼,並且要釋放那些因為怕死而終身作奴僕的人” (希伯來書 2:14-15)。
怕死不僅僅是失去身體上的生命 — 而是怕失去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生活,我們擁有或擁有我們的東西。這是關於失去自己,我們認為並怎樣看待自己。修道院、冥想、東方宗教促進自我實現和達到涅槃、善行、偶像崇拜、或許特別是空徒的對基督信仰的宣稱,與屬上帝的人的行動關聯和認同,舉例來說,就像猶大與耶穌和祂的門徒,都是人徒勞地試圖對付這種對死亡的恐懼,但撒旦提供了一種更具吸引力的方式。
如果你能以基督完成在十字架上而自己不必背起十字架(自我的死)的所有好處怎麼樣?這就是撒旦和他“做基督教”的方式。它是所有人的“基督”宗教派別的基礎,並試圖安排天上在人間。這是地獄 — 黑暗和死的,導致更多的死亡和破壞。
那些對復活的主耶穌基督有信心的人被召喚在世人的行為中出來,也被稱為屬靈的巴比倫。啟示錄用屬靈的意象描繪了信仰的旅程。它講的是一條龍[撒旦]等待吞吃男孩,那基督的新生命在相信的人裡面。龍代表什麼?物質生物不能毀滅屬靈的生命。那麼行在信仰的會有什麼危險呢?等待吞吃的龍是人的行為:
“至於世人的行為,我藉著你嘴唇所出的話,保護了自己,不行強暴人的道路” (詩篇 17:4)。
那些蛇一般的人行為如何摧毀?這讓我們回到撒旦提出的一種方法來規避那個釘死我們對世界的十字架,這種方式使我們相信我們可以與上帝合而為一,同時保持我們原封的生活。彼得以這種方式向耶穌說:
馬太福音 16:21-23
(21) 從那時候起,耶穌開始向祂的門徒們指示祂必須到耶路撒冷去,經受長老們、祭司長們和經文士們的很多苦害,並且被殺,然後在第三天要復活。
(22) 彼得把耶穌拉到一邊,開始勸阻祂,說:「主啊,千萬不可,這事絕不能臨到祢身上。」
(23) 但耶穌轉身對彼得說:「撒旦,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不是思想神的事,而是思想人的事。」
對信徒救贖最大的威脅就是任何他們跟從主至自我的死的過程中的破壞。人變得篤信宗教的,不是要把肉體釘死,而是要救它從十字架上釘死。人寧願保持自己的正義和獨立。他們取代以有敬虔卻否定敬虔的能力的形式。如果我們選擇在這世上的生活,我們肯定會失去它們:
“因為凡想救自己生命的,將失去生命;凡為我的緣故失去自己生命的,將尋得生命。一個人就是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到底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來換回自己的靈魂呢?” (馬太福音 16:25-26)
這失去自己的靈魂就是第二次死亡的痛苦,而那些信耶穌基督的人,那些通過十字架讓他們失去生命至死的會得釋放。
“弟兄勝過他[等待吞吃他們的龍],是因著羊羔的血,也因著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然至死,也不愛惜自己的生命” (啟示錄 12:11)。
“「死亡啊!你的勝利在哪裡?死亡啊!你的毒刺在哪裡?」死亡的毒刺就是罪,而罪的權勢就是律法。但感謝神,祂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勝利!” (哥林多前書 15:55-57)
那些不信的人將會在第二次的死陷入火湖。沒有祂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這正是雅各所說的 (2:20-26),主在這裡說:
馬太福音 7:21-23
(21)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 在那一天,有許多人會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做先知傳道,奉祢的名驅趕鬼魔,奉祢的名行了很多神蹟嗎?』
(23) 那時候,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離開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
他們去哪兒呢?
“所有不結好果子的樹都要被砍下來,被丟進火裡” (馬太福音 7:19)。
“那時王要對在左邊的人說:你們這些被詛咒的人!離開我!進到那已經為魔鬼和他的使者們所預備好的永遠的火裡去!” (馬太福音 25:41)
啟示錄 3:16-18
(16) 既然你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我要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17) 你說:我是富足的,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
(18) 我勸你向我買從火中鍛鍊出來的金子,使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使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抹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只憑說話是不夠的。必須有行動。沒有行為的信心是無用的; 這是妄用主的名字。那些這樣做的人並非無罪。他們被追究責任,並被扔進火湖的審判,那個第二次的死。
“就如人人註定都有一死,而且死後有審判,照樣,基督為了擔當眾人的罪孽,也被獻上一次;將來還要再一次顯現,不是為了罪,而是為了使那些熱切等待祂的人得到救恩” (希伯來書 9:27-28)。
當我們捨棄自己,藉著有成果的承認真理,而祂是真理,主就會顯現。欣然接受並生活在祂的審判帶來生命。
“因為你們如果順著肉體而活,就將死去;但如果順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所作所為,就將活著” (羅馬書 8:13)。
經上把人為的宗教和不信的虔誠任性比作一個誘人的淫婦,警告我們,以免我們成為她的受害者:
箴言 7:24-27
(24) 孩子們,現在要聽從我,要留心聽我口中的言語。
(25) 你的心不可偏向她的道,不要誤入她的迷途。
(26) 因為她擊倒許多人,無數的人被她殺戮。
(27) 她的家是在陰間之路,下到死亡之宮。
那些跟從上帝智慧的人不會被殺。他們不會進入地獄的深處,那些跟從淫婦的人被扔下去。他們必在火湖裡被處理,這是第二次的死。
哥林多前書 3:11-15
(11) 因為除了那已經立好的根基以外,沒有人能立別的;那根基就是耶穌基督。
(12) 如果有人用金、銀、寶石,木、草、禾秸在那根基上建造,
(13) 每個人的工程將來要顯露,因為那日子要把它顯明;原來它要被火顯現出來,這火要考驗每個人的工程是怎樣的。
(14) 如果有人在那根基上面所建造的工程能存留得住,這個人就將得到報償;
(15) 如果有人的工程被燒掉,他就將受到損失,而他自己卻將得救,但是會像從火裡經過的那樣。
那摧毀惡人行為的火拯救了惡人。
火湖是第二次的死。第二次死亡是對第一次死亡的毀滅。這是死亡的死,那個最後的仇敵。
第四個經文:
啟示錄 21:5-8
(5) 那位坐在寶座上的說:「看哪,我把一切都更新了!」祂又說:「你要寫下來,因為這些話是可信靠的,是真實的。」
(6) 祂又對我說:「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開始,我是終結。我要把生命的泉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
(7) 得勝的要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8) 至於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人,他們將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有份;這是第二次的死。」
火和硫磺 [硫磺 – 使純淨] 清除和淨化奴隸自我的靈魂。通過這個燃燒的過程,“第二次的死”,靈魂被釋放給上帝,祂把一切都更新了。那個從亞當開始,堅持獨立於上帝的罪孽之人,完全由第二個人亞當,主耶穌基督,在火湖裡廢除了:
“我來是要把火投在地上 [人],假如已經燒起來,不也是我所希望的嗎?” (路加福音 12:49)
那火是來自祂口中的神之道:
“不要讓任何人用任何方法把你們欺騙了;因為那日子來臨以前,必定先有離道反教之事來到,並且那不法之人,就是那滅亡之子也會被顯露出來。他反對一切被稱為神的,或受人敬拜的,他又高抬自己在這一切之上,甚至坐在神的聖所裡宣稱自己是神… 主耶穌要用自己口中的氣 [祂的道] 除掉他,以自己再來所顯現的光輝消滅他” (帖撒羅尼迦後書 2:3-4, 8)。
“我的道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嗎?這是主說的” (耶利米書 23:29)。
沒有什麼能抵擋上帝的烈火。
主藉著發火燄的劍把守生命之樹,遠離亞當在他墮落之後: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創世記 3:24)。
但是,當人皈依基督時,通往生命之樹的道路就會開啟,以及勝利就在眼前。屬肉體的人,第一個人亞當,必須經過發火焰的劍。他曾因吃分善惡之樹而死去,趕出伊甸園,而現在他必須第二次死去重新進入伊甸園。然後不再有失落和死亡的痛苦 — 與上帝同在,只有生命: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那得勝的,將要同樣穿上白衣,我絕不從生命冊上抹去他的名字;而且我將要在我父面前、在我父的眾天使面前,承認他的名字…
“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的聖所裡作柱子,他決不再出去,我也要把我神的名,和我神的城的名,就是那從天上、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以及我的新名,都寫在他身上” (啟示錄 2:7, 11; 3:5, 12)。
“如果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經過去,你看,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後書 5:17)
從罪惡和第一次的死中被釋放出來是不足夠的,一個必須得勝到最後,這意味著征服自己,那個獨立的罪性。
“因為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算不了什麼;重要的是成為新造的人” (加拉太書 6:15)。
使徒保羅發現死亡仍然在困擾他,即使他在皈依基督和受聖靈的洗,使他從第一次的死中得釋放之後:
羅馬書 7:22-25
(22) 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把我擄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
(24) 我這個人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可見,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
保羅仍然需要從自己身體中被釋放出來,“這死亡的身體”,這個獨立的人有著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與上帝不同的。得救的事需要完成,並且是靠著對神之子的信仰行走,通過火的洗禮。
“我親愛的,這樣看來,你們向來是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現在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完成你們自己得救的事;因為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使你們又立志又實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腓立比書 2:12-13)。
這做成得救的工夫是通過背起十字架並死去自我。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祂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
當基督為我們第一次降臨並寬恕我們的罪債,使我們有能力不再犯罪時,我們在我們的罪裡是死的。我們仍然要與祂同釘十字架,為了完全死去我們自己,和那個施加他的意志取代上帝的罪人。這個過程很痛苦 — 這是失去一切的,並抵制這種失去就是第二次死亡的痛苦。沒有希望的失落是第二次死亡的刺痛。
“死亡的繩索勒住我,陰間的痛苦抓住我,我遭遇患難愁苦” (詩篇 116:3)。
靈魂在不信中發愁,堅持擁有不能和不擁有的東西的幻想。
“弟兄們,我要說這一點:血肉之體不能繼承神的國,衰朽的也不能繼承不朽的” (哥林多前書 15:50)。
第二次死亡的痛苦是無法擺脫的,除非通過背起十字架而死於自我。
如果我們行在信仰中而放得下,我們不會受到傷害。會遭受苦痛,但不會有傷害,也就是說,不會有失去、失敗或戰敗。如果我們堅忍到底,我們就不能再失敗了。沒有什麼可失去的人甚麼都不能從他身上奪走。然後你是自由了,再也不會被奴役了。你擁有一切,因為你與上帝同在,祂擁有一切。
“要知道,一切都屬於你們:無論是保羅、是亞波羅、是磯法、是世界、是生、是死、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全都屬於你們;而你們屬於基督,基督屬於神” (哥林多前書 3:21-23)。
一旦你經歷了火焰並得勝了,你就會在靈魂裡知道上帝已經確定的最終結果是好的,因此所有發生的事情都是美好的。不再有哭泣或死亡。與上帝合而為一,你就在火湖之上。愛就是烈火; 上帝的烈火是愛。
“我又看見好像有一個攙雜著火的玻璃海;也看見那些勝過了獸、獸像,以及獸名的數字的人。他們都站在玻璃海上,拿著神的琴” (啟示錄 15:2)。
“神要從他們的眼中抹去一切淚水。將來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傷、哭泣或痛苦,因為先前的事已經過去了。」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說:「看哪,我正在更新一切!」祂又說:「你當寫下,因為這些話是信實的、真實的。」” (啟示錄 21:4-5)
在得勝之後,無論發生什麼,你都會獲勝。你看到你從未有過任何可怕的事情,因為這一切都引導你到勝利和生命的地方。當你擁有不可被征服的生命時,你怎麼能失去?什麼能傷到基督裡的人?一切都是上帝的:
羅馬書 8:35-39
(35) 到底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分開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36) 正如經上所記:「為祢的緣故,我們終日被置於死地,被看為要宰殺的羊。」
(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那一位,我們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38) 事實上,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統治者、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有勢力的、
(39) 是高處的、是深處的,或是任何別的被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分開,這愛是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的。
當你在十字架後的復活生命中行走,沒有什麼能使你與基督的愛分開。這並不意味著不會有苦難,但它將是獲勝豐富多彩的經歷,在恐嚇的墳墓之上和之外,榮耀歸給上帝,與在基督裡,祂的身體分享榮耀。
“所以,基督既然在肉身上為我們受過苦,你們也應該以同樣的心志裝備自己,因為那在肉身上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以致不再順著人的欲望,而是順著神的旨意,在肉身中度餘下的時間” (彼得前書 4:1-2)。
“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們… 所以,我們並不沮喪,我們外面的人雖然漸漸朽壞,但裡面的人卻日日更新” (哥林多後書 4:15-16) 。
使徒保羅與他自己在內爭鬥,堅忍到底,並得勝了。他寫給其他信徒為了鼓勵他們堅持下去,因為主也會拯救他們,通過他們堅持不懈的信仰。只有那些不信的人才會受到傷害。
“實際上,我們也是得以聽到福音的,就像他們那樣;但是他們所聽的話語對他們沒有益處,因為他們沒有因著信,與所聽的相配合” (希伯來書 4:2)。
那些不相信的人會失敗,直到第二次的死達到其目的並把他們引到可解救的信仰,摧毀那些死亡的表現,如失去、落空、悲傷、不安寧和失敗等。
“看哪,這不都是出於萬軍之主嗎?萬民勞碌得來的被火焚燒,萬族辛苦建造的,歸於虛空。全地都必認識主的榮耀,好像水充滿海洋一般” (哈巴谷書 2:13-14)。
“好像水充滿海洋一般”?這是相當廣泛的和包羅萬象,不是嗎?還能有更完整嗎?
萬事都相輔相成的,為了人的益處。
“在這山上,祂必吞滅那纏裹萬民的面紗和那遮蓋列國的遮蔽物。祂已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乾各人臉上的眼淚,在全地除去祂百姓的羞辱;這是主說的” (以賽亞書 25:7-8)。
對上帝的朝聖之旅始於悔改。那些繼續下去領受聖靈洗禮的人也受了火的施洗。上帝的火是必要的,去潔淨人對於他們自己,那個不法之人。藉著那個在內基督的靈,通過對祂信仰和大能,那些相信堅忍十字架死亡到底並被在不朽中復活的人,從撒旦這個世界的篡位者和王子中釋放出來。
但如果我們不信,選擇人的方式 (那個強暴人 — 痛苦造害者) 來保持我們在這世上的生活,那麼我們將受到第二次死亡的傷害,這仍然是從死亡和地獄中解脫的過程,火湖的用處就是為此。火湖為我們做了我們做不到的事 — 這為其他人帶來了必要的糾正。
“但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份就在燃燒著烈火和硫磺的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 21:8)。
宣講基督福音並非是徒勞的。
“因此,那些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好使他們的肉體受了人要受的審判,他們的靈卻靠神活著” (彼得前書 4:6)。
以賽亞書 55:8-11
(8)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這是耶和華說的。
(9)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10) 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要滋潤土地,使地面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
(11)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絕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的旨意,達成我差它的目的。
在死中,那可有並且是一個意識,例如在睡眠中 — 我們做夢,我們處理思想,我們從上帝那裡聽到。在來世裡,那些祂居住在他們裡面的死者聽到主的聲音並從死裡復活,與上帝相聯與相交。祂兒子的血潔淨一切罪惡。
上帝不會讓人們永遠留在罪中,或留在祂未完成形像中。就像第一次死亡有著它的方式一樣,第二次死亡也有著它的方式直到完成。第二次的死以後,不再有死亡。
猶大書 5-13
(5) 你們雖然早已知道這一切,我還想提醒你們:主一次性地把子民從埃及地救了出來,後來把那些不信的人都毀滅了,
(6) 並且用永恆的鎖鏈把那些不守本位、離開自己居所的天使拘留在幽暗裡,直到那大日子的審判。
(7) 同樣,所多瑪、蛾摩拉及其周圍的城市,照著他們的樣子放縱行淫,隨從變態的肉欲,就遭受永[時代持久,萬古]火的刑罰,成為我們的鑒戒。
(8) 不過,這些做夢的人一方面也同樣地汙穢身體,另一方面拒絕有主權的,又褻瀆那些有榮耀的[尊嚴的,權威的]。
(HNV)(8)然而,在他們做夢中也玷污了肉體,藐視權威和誹謗天體。
(ISV)(8)以同樣的方式,這些做夢的人也玷污他們的肉體,拒絕主的權柄,並誹謗祂榮耀的眾生。
(KJV)(8)同樣,這些污穢做夢的人也玷污了肉體,藐視主權,並對尊嚴的說壞話。
(9) 即使是天使長米迦勒,當他與魔鬼爭辯,為摩西的屍體爭論的時候,也不敢用毀謗的話定它的罪,只說:「願主責備你!」
(10) 但這些人一方面褻瀆自己所不知道的事,另一方面對自己本能所知道的事,像沒有理性的動物那樣;他們就在這些事上被毀滅。
(11) 他們有禍了!因為他們走了「該隱的路」,又為財利奔上「巴蘭的迷途」,並且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
(12) 這些人在你們的愛筵中是汙點,與你們一起吃喝也無所懼怕;他們只牧養自己;他們是無水的雲,隨風飄蕩;是深秋不結果子的樹,死了又死,被連根拔起;
(13) 是海中的狂浪,湧出自己可恥的泡沫;是流蕩的星辰,有漆黑的幽暗永遠為他們存留。
死了又死。從第一次的死被解救出來,然後回到它,好像他們經歷的那個生命是“一件小事”。
要從生命冊上被抹去,就是要死了又死 (這不是指第二次的死); 這是回到第一次的死。
在為以色列代求時,摩西向上帝提出的要求:
出埃及記 32:31-33
(31)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造了金的神明。
(32) 現在,求祢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祢所寫的冊上除名。」
(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
在生命冊上總是被承認的,即成為與主合一,永遠不與祂 — 祂是生命 — 分開,我們必須得勝。只有在得勝裡,我們根據這些話才不會從生命冊上抹去:
“那得勝的,將要同樣穿上白衣,我絕不從生命冊上抹去他的名字;而且我將要在我父面前、在我父的眾天使面前,承認他的名字” (啟示錄 3:5)。
那些人的名字不在耶穌基督,該羔羊生命冊上的,仍然還在第一次的死,那個死亡都是由我們在肉身天生出來的。這些崇拜這個世界的王子,這個領域的力量,這個世界,以及他在獸性中的表現:
啟示錄 13:1-8
(1) 我又看見一隻獸從海裡上來,有十角七頭,十角上戴著十個皇冠,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
(2) 我所看見的獸,樣子好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龍把自己的能力、王位和大權柄,都交給了他。
(3) 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致命傷,但那致命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很驚奇,跟從那獸。
(4) 因為龍把權柄交給了獸,大家就拜龍,也拜獸,說:「有誰可以跟這獸相比?有誰能與他作戰呢?」
(5) 龍又給了那獸一張說誇大和褻瀆話的嘴巴,也給了他權柄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
(6) 獸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祂的名和祂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7) 他得了允許能跟聖徒作戰,並且能勝過他們;又有權柄給了他,可以管轄各支派、各民族、各方言、各邦國。
(8) 所有住在地上的人,名字沒有記在創世以來被殺的羊羔之生命冊上的,都要拜他。
啟示錄第十七章談到了淫婦的教會。它談到了地上的居民,那些肉體上的人,他們的名字不在生命冊上,像驚嘆於毀滅淫婦的獸,那些徒勞崇拜主耶穌基督的崇拜者的身體:
啟示錄 17:15-18
(15) 天使又對我說:「你所看見的眾水,那淫婦所坐的地方,就是許多民族、人群、國家和語言群體。
(16) 你所看見的那十隻角和那獸,他們將恨惡那淫婦,並且將使她成為荒蕪、赤身露體,又要吃她的肉,而且用火燒掉她。
(17) 因為神把意念放在他們心中,要他們實現祂的目的,要他們行事目的一致,並把十隻角的王權交給那獸,直到神的話語成就。
(18) 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那有王權統管地上眾君王的大城。」
那獸是伊斯蘭教。伊斯蘭教,代表一個敗壞的人,冒充上帝的“最後使者”,肉體的一切糟透的典型,象徵著這世界王子衆多的獸性。因此,伊斯蘭教不僅與肉體的基督徒作戰,那些名字不在生命冊上,與他們的外表相反的人,而且與羔羊和屬靈的,或真正的基督徒,聖徒作戰。然而,經上在這裡宣布上帝的羔羊將戰勝那個獸:
“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 (啟示錄 17:14)。
那個獸為何與真假基督徒作戰?伊斯蘭教是否關心一個人是否真正愛主嗎?不,完全沒有,但是上帝關心,而且是祂把意念放在伊斯蘭教心中以摧毀一切虛假的。伊斯蘭教沒有權力摧毀上帝真正的聖徒或以任何方式傷到他們。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會受到壓力(熱度),但他們會活下來並如同金子出來。他們頭上的一根毛髮不會毀滅 — 主如此說。
金子含有雜質,但不僅是雜質進入火中。所有的一切都進入了爐子,但是當礦渣被燒掉以便永遠不會被再看到時,金子會變得更好。這個寓言不僅講述了人被分類為稗子和麥子,或者山羊和綿羊,這還講到了內在的淨化,其中“第一個基督徒”,即罪惡的泥土的人,必須讓位於第二個基督徒,那個屬靈的人。肉體被克服,靈接管永遠統治。
但耶穌基督是創始的,也是成終的,首先的,也是末後的,阿拉法,是俄梅戛,祂而不是火湖或死亡或地獄。祂從死裡的復活,結束了所有相信的人的爭論和推測,以及祂復活生命的大能,有一天所有人都會相信。經上不是有記載那個人不能夠數那些相信的一大群人嗎?
啟示錄 7:9-17
(9) 這些事以後,我觀看,看哪,有一大群人,沒有人能夠數過來。他們來自各國家、各支派、各民族、各語言群體。他們身穿白袍,手裡拿著棕櫚枝,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
(10) 大聲呼喊說:「救恩屬於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屬於羔羊!」
(11) 所有的天使都站在寶座、長老們和四個活物的周圍;他們在寶座前,把臉伏在地上,敬拜神,
(12) 說:「阿們!願頌讚、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能、力量都歸於我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3) 長老中有一位問我,說:「這些身穿白袍的是誰?他們是從哪裡來的?」
(14) 我對他說:「我主啊,你是知道的。」他就對我說:「這些人都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他們用羔羊的血洗淨了自己的袍子,使它們潔白了[他們經歷過火]。
(15) 因此他們在神的寶座前,日夜在祂的聖所中事奉祂。那位坐在寶座上的也將庇護他們:
(16) 他們將不再飢餓,也不再乾渴;太陽或任何炎熱也不會傷到們;
(17) 因為在寶座中的羔羊將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神要從他們的眼中抹去一切淚水。」
“證明這些事的說:「是的,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祢來! 願主耶穌的恩惠與眾聖徒同在。阿們!” (啟示錄 22:20-21)
維克多‧哈維克
提出並回答了幾個重要問題:火湖的目的是什麼?第二次的死是什麼?那些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如何進入神的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