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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不得赦免的罪?我們被教過,當一個人拒絕相信時,這是不得赦免的罪。確實!如果拒絕被赦免或甚至考慮對它的需要,怎麼能被赦免呢?
有些人說褻瀆聖靈是不得赦免的罪。也是正確的; 同一的:
馬太福音 12:30-33
(30) 不跟我一起的,就是反對我;不與我一起收聚的,就是在拆散。
(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33) 「你們知道樹好,果子也好;又知道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
當一個人強烈地反對上帝之靈和真理的態度時,這種態度豈不是先發制人地不聆聽和相信拯救真理嗎?怎麼沒有?
最近與一個男人交談時,我被告知一個人如何表現出一種不得赦免的罪。我們知道聖經說耶穌基督為所有人而死,為所有的罪付出了代價 — 過去,現在,將來。這必然意味著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在十字架上,主臨終遺言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我們知道父聽祂兒子的禱告 — 祂這樣說:
“於是他們把石頭挪開。耶穌向上舉目,說:「父啊,我感謝祢,因為祢已經垂聽了我。我知道祢總是在垂聽我,但我這麼說,是為了這些站在周圍的民眾,好讓他們相信是祢差派了我」” (約翰福音 11:41-42)。
有人認為,如果人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那麼畢竟這不是罪。但是,如果沒有什麼可赦免的話,為什麼耶穌會要求赦免呢?不是殺害無辜的受害者是違反上帝律法的罪行嗎?或者除了罪之外還有其它的事情能夠而且必須被赦免,所以人可以說,雖然所有罪都被贖了,耶穌也要求猶太祭司在上帝的主權下採取的行動,對上帝的羔羊進行必要的犧牲,為所有罪的贖罪本身並不是罪,但由於其可怕的不愉快性質而需要赦免。
使徒彼得宣稱:
使徒行傳 2:22-23
(22)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我這些話:拿撒勒人耶穌就是神以異能、奇事、神蹟向你們證明出來的人,這些事是神藉着祂在你們中間施行,正如你們自己知道的。
(23) 祂既按着神確定的旨意和預知被交與人,你們就藉着不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不法之人的手?”這意思是,違背上帝的律法,還是僅僅在上帝的律法之外?
使徒保羅寫道:“那麼,我們要怎麼說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然而,要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如果律法沒有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但是,罪藉著誡命,趁機在我裡面生出種種貪念。原來在律法之外,罪是死的” (羅馬書 7:7-8)。
那麼,罪只來自律法知識嗎?使徒彼得說,人們無知地殺死了基督,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
使徒行傳 3:14-18
(14) 你們拒絕了神聖、公義的那一位,而要求釋放一個殺人犯給你們。
(15) 你們殺害了生命的創始者,神卻使祂從死人中復活了!我們就是這事的見證人。
(16) 現在,基於對祂名的信心,祂的名就使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個人健壯了;這由耶穌而來的信心,使祂在你們眾人面前完全康復了。
(17) 弟兄們,現在我知道,你們所做的是出於愚昧無知,就像你們的首領那樣。
(18) 但神藉著眾先知的口所預言的,就是基督要受難的事,就這樣應驗了。
然後彼得說:“所以,你們應當悔改,應當回轉,使你們的罪孽被抹去” (使徒行傳 3:19)。
因此,從這些經文所宣告的內容來看,已知和未知的罪都要悔改和被赦免。怎麼會有不能或不會被赦免的罪呢?那不可得赦免的罪是什麼,或者它像什麼?
這是答案:我有欠債,但我沒有錢支付清償債務。但有人自如將所需金額存入我的銀行賬戶以支付這筆債務。在這一點上,我的債務幾乎已經付清,但我需要完成事務 — 那是相信和悔改。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取出那些現款並將其付清我的債務。
人們,不是的,我們不是在講“廉價的恩典”,悔改不是“工作”,假定我們自己有什麼美德。悔改是上帝要我們去遵守的命令:
“在那些日子,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宣講:「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 (馬太福音 3:1-2)。
“使徒們就出去宣講道:人人都當悔改” (馬可福音 6:12)。
對於那些“只對耶穌說的話相信” 的人,耶穌宣稱: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福音 4:17)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同樣要滅亡!” (路加福音 13:3)
但是,假設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我沒有利用這筆極好的存款。可能是因為我不相信那裡有錢; 可能是因為我不在乎還清債務。無論是什麼原因,這筆債務隨時可以付清。我可以支付,但我沒有利用這個禮物,所以債務仍然沒有付清。
這就是耶穌可以說不得赦免的罪。使徒約翰還提到了:
“如果有人看見自己的弟兄在犯不至於死的罪,就應該為他祈求;這樣,神將把生命賜給他,就是給那些犯不至於死的罪的人。有一種罪是至於死的;關於那種罪我不說要祈求” (約翰一書 5:16)。
我的債務可能被一些捐助人所還清,但如果我拒絕用這個禮物兌現我的債務,我的債主就不會得到償還,我仍然有我的債務。那是不可被赦免的罪。
以下是一些補充信件關於不得赦免的罪的問題。
來自:埃爾南
發送時間: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02
致:真理的通道
主題:不得赦免的罪
你好維克多
我想問你一個的問題,即不可原諒的罪?
埃爾南
維克多回答說:
埃爾南,你肯定是指這段經文: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 12:31-32)。
那個罪 (褻瀆) 特指將上帝的工作歸於撒旦,儘管有相反的證據。耶穌已經給了足夠的證據證明祂是來自上帝,但是人,主要是宗教人士,認為祂是按撒但的力量工作的。為什麼?因為他們不相信祂。所以,他們受到判決,如果他們仍然堅持不信,褻瀆聖靈。
如果一個人不信,他/她就不能被赦免。這是對上帝的直接和有意反叛的存在狀態。如果那個人相信並悔改,藉著主的恩典,就會得到赦免。例如,看看使徒保羅的情況。他說他是一個褻瀆者,使別人褻瀆神,不相信耶穌基督。只要他處於那種狀態,他就不能被赦免,直到主在他的生活中進行了干預。這是他說的話:
“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我非常厭惡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鎮” (使徒行傳 26:11)。
“我感謝那賜給我力量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為祂認為我可信任,派我服事祂。我從前是褻瀆、迫害、侮慢神的人;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而且我們的主的恩典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 (提摩太前書 1:12-14)。
使徒保羅 (以前的掃羅) 是否他的褻瀆被赦免了?當然了。主對掃羅有其它計劃。
我們還有這段經文:
“如果我們領受真理的知識以後仍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 (希伯來書 10:26)
在這裡,我們再次討論那些即使在接受了真理之後故意選擇犯罪的人,現在本應該更知道什麼是好的。這是不信的象徵,是所有罪惡的根源。只要一個人繼續在那種狀態下,他就不能在今生或來世被赦免。
現在,問題是,“主可以處理不得赦免的罪嗎?還是祂是有限的?”
如果祂不能處理某種罪,祂是有限的,因此不是萬能的。既然我們知道這不是真的,我們知道主有一 個計劃,一個時間,以及一種處理現在或以後所有人的罪惡的方法。在此之前,祂的憤怒傾倒在罪人,故意的還是另外。
我們還有一個例子,當使徒保羅談到一些褻瀆者時:
“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讓他們學會不再褻瀆” (提摩太前書 1:20)。
我們看到那些人是褻瀆者。由主帶領的使徒保羅將他們交給撒但,所以他們學會不再褻瀆。為什麼他們要受這樣的管教,如果最後結局是沒有用的話?這裡的想法是他們要學會,因此,停止褻瀆,由此從主那裡得憐憫和赦免,在上帝的安排之下。
使徒保羅向信徒發出警告,那些通過信仰已經被接上去主裡面的人:
羅馬書 11:21-24
(21) 神既然不顧惜原來的枝子,豈會顧惜你?
(22) 可見,神又恩慈又嚴厲:對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對你是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23) 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重新把他們接上去。
(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違反自然地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些原來的枝子豈不更要接在原樹上嗎?
網頁瀏覽者克雷格問關於不得赦免的罪:
嗨維克多,
我最近發現你的網站,在這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被吸引去閱覽。至今,我非常感興趣地閱讀了許多教導。我有很多問題想問你。讓我先談有關最終的和解。
你提出了一個非常有說服力的論點,我想相信它是如此。然而,有一段經文令我覺得特別不安:
馬太福音 12:31-32
(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還有,褻瀆聖靈是什麼?為什麼不能得赦免?這是我從未明確理解的事情。
感謝您的時間和考慮。
此致
克雷格
維克多回答說:
嗨克雷格,
毫無疑問,基督為所有人而死,而不僅僅是少數人。毫無疑問,當祂開始做某些事時,祂作為上帝,不會失敗。毫無疑問,到了時機成熟,我們都將看到並體驗到祂所做的成果。
關於馬太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的問題,這段經文並不難理解,只要我們不做根據我們自己事先認為的任何假設。我剛把這個寫給另一個人:
“不相信主,以及祂告訴你的移向那個罪惡被稱為’對聖靈的褻瀆’。’它的本質就是不信。在不信中,我們永遠不會被赦免,無論是在今世或來世。經文有記載,沒有信,就不能得到神的喜悅 (希伯來書11:6)。不信就是不信的,它什麼都沒有用。的確,關於上帝的王國,它會讓你立即停止。如果你故意決定不相信祂,那就是聖靈的褻瀆,成為罪惡,不可被赦免的罪。
但與名義上的基督教界人士大眾的觀點相反,藉著上帝的恩典,人可以悔改這罪。悔改,那個人將被赦免。這並不是說永遠不會停止這種罪或永遠不會被赦免。”
克雷格,刻意的不信是罪的本質。選擇罪,不能得赦免,無論是在這裡還是以後,都不能。它基本上稱上帝為騙子,這是對真正的祂或祂是誰 — 真理相反。當宗教人士稱耶穌的作品撒旦時,他們將祂的善行歸於邪惡的行為者,稱祂為欺騙者,並拒絕尊重祂,為祂。
褻瀆者沒有希望嗎?你會記得使徒保羅使人們褻瀆:
“我在各會堂裡多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我非常憤恨他們,甚至追到國外的城巿去迫害他們” (使徒行傳 26:11)。
使徒保羅承認自己是一個褻瀆者:
“我感謝那賜我能力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為他認為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我從前是褻瀆神的、迫害人的、凌辱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的時候,由於無知而作的。我們主的恩典,隨著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在我身上越發增加” (提摩太前書 1:12-14)。
使徒保羅不僅褻瀆基督徒,也褻瀆住在他們裡面的唯一的那個,祂就是使他們成為聖徒的原因 (基督徒)。掃羅往大馬士革要害門徒在途中遇主,耶穌問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使徒行傳9:4)。耶穌是聖靈 (使徒行傳20:28)。如果迫害祂不是褻瀆聖靈,那是什麼?閱讀耶穌基督是上帝。
如果保羅褻瀆聖靈,褻瀆基督的靈,很明顯有罪得赦免,看到他被赦免了。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使徒保羅有任何不可被赦免的罪。因此,罪惡不會永遠持續下去。如果是那樣的話,我們就不得不說,人的不信比上帝的恩典和克服它的能力更大。
羅馬書 5:17-21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掌權,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他們生命中掌權嗎?
(18) 這樣看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的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所有的人也就被稱義而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而且加添了律法,使得過犯增加,只是罪在哪裏增加,恩典就在哪裏越發豐盛了。
(21) 所以,正如罪藉着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着義掌權,使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克雷格,如果上帝無法克服最嚴重的罪惡,祂就不是無所不能的,我們都沒有任何救贖的希望。因此,對聖靈的褻瀆並不是上帝無力克服的無所不能的罪。祂的恩典更大。
是的,這是不可赦免的罪,但是,然後,上帝移除或克服它,以便褻瀆者可以被赦免和贖回。
記住,除了主耶穌基督之外,沒有什麼是永恆的。祂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阿門!
維克多·哈維克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