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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和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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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受害者。世上從來沒有一個人,甚至在我們出世之前,從未曾受過傷害或者處於不利的地位,但是,我們是這樣看待自己嗎?

我們曾經都是加害者,受害者的生產者,傷害和冒犯他人。我們都是聖經所稱為的罪人,是違犯上帝的加害者。聖經宣稱如果我們違反了一條律法,我們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2:8-12)。我們都違背了上帝的律法。閱讀羅馬書第三章九至十八節中每個人都在罪惡之下的狀態。

由於我們的本性與上帝和真理衝突,我們傾向於看待自己是受害者,但很少視自己是加害者。我們得罪別人並為自己辯護。我們否認自己的過錯,我們抱怨和指責其他人是加害者,指著我們鄰人眼中的剌,卻對向著我們自己的樑木視而不見。

我們需要從上帝那裡獲得真正的信仰恩賜,才能將自己視為加害者

我們做這些事,特別是當有人指出我們的罪,聲明我們是犯罪者或加害者。我們可能不喜歡被視為受害者,但更加不情願被稱為加害者。但是,有這個問題:

當我們將自己視為受害者時,我們不能從罪惡狀態中獲得救恩。只有當我們承認自己是違抗上帝並得罪人的加害者時,救恩才會到來。

我們如何去克服驕傲固執和自我辯解的障礙呢? 我們需要從上帝那裡獲得真正的信仰恩賜,才能將自己視為加害者。哦,我們自稱相信根據所被傳授的經文和教義聲明的我們都是罪人。然而,當人更正確地向我們講述我們在上帝面前的靈性虧缺時,更加具體和親自地向我們講述我們自身為加害者的性質時,我們就感到被冒犯

我們強烈抗議成為受害者,並著手殺死傳話者。 我們厭惡接受我們有過錯。 我們拒絕視自己為罪人,所以我們撒謊,並在此過程中稱上帝為騙子,基本上宣稱基督的犧牲是不必要的,因為我們是無辜的。我們鄙視祂為我們流下的血。

那些自稱是受害者的人自動地譴責他人為加害者。因此,他們充當加害者,使他人成為受害者。這些受害者往往是主的弟兄們,以祂的名來傳道並拯救加害者脫離罪惡。那些為自己證明和辯護的人以他們的方式將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是敵基督

只有當我們不再關注自己為受害者,並承認自己是加害者時,解救潔淨和治愈才會發生。當我們承認自己是加害者時,成為受害者的想法就會大大減弱,負擔就會消失。

承認自己是一個加害者 (通過聖靈的堅定的信念),在上帝面前蒙著羞恥懊悔悔改。承認自己是加害者就是走上救恩的路徑。一個人能說出的四個最偉大最真實的話就是: 「我是罪人。」拯救是為加害者而非是為受害者。福音書呼叫加害者悔改。

“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馬太福音 9:12-13)

祂不是來解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後果,而是來毀掉它的根源。

考慮到在主日,在肉體和早期教會的日子裡,羅馬迫害了很多人。但耶穌對羅馬有聲言反對嗎? 祂是否同情那些受害者? 祂在那里安慰他們嗎? 沒有,祂告訴他們,作為加害者,他們必須悔改自己的罪過。祂知道羅馬的受害人是受害者,因為他們是加害者

路加福音 13:1-5
(1) 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摻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
(2)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
(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4)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
(5)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羅馬天主教會推定支持窮人和被剝奪公民權益。它表明耶穌基督對這些人特別關注。這是一個極大的謊言。

耶穌的確是來拯救我們免遭毀滅,但祂並不是來憐憫罪人。祂是來救贖罪人,叫他遠離罪惡。祂不是來解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後果,而是來毀掉它的根源。這適用於所有的人,無論貧富。

天主教徒的社會慈善福音是假裝天使般的惡魔。宣稱代表真理但是虛假的。假裝挽救但是破壞性的。這些工作者 (是很多人) 挽救和保護腐爛的,好像人們是無辜的受害者一樣,但是耶穌基督通過呼叫我們認出自己是腐爛的,來救贖我們。

當耶穌基督要求責任時,毀滅者卻賦予那些不值得的人權利。

撒但以維護的行為來摧毀,而耶穌基督以毀滅的行為來拯救。

毀滅者正在打搶救的工作,但耶穌基督,救贖。

毀滅者設想改進什麼是的,而耶穌基督呼籲徹底譴責和摒棄什麼是的以便它可被完全不同的所取代。

通過自願揭露我們自己,我們為他人點亮了去跟從十字架的路徑走向生命。

哥林多後書 5:14-19
(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16)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
(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18)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19)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因為自己知道我們在上帝面前都有罪,我們意識到我們可以並且必須寬恕所有得罪我們的人,如果我們始終期望從上帝那裡得到寬恕和癒合。耶穌說: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馬太福音 6:14-15)。

我們在謙卑和理解中,不管面對誰,不會老是覺得自己被冒犯當自己被稱呼為加害者

當我們悔改和憑著誠摯地承認自己為加害者時,我們也為別人開啟了救恩之門。通過自願揭露我們自己,我們為他人點亮了去跟從十字架的路徑走向生命。沒有犯錯誤的耶穌承受了後果。以我們的犯罪天性,不是更加應當承認自己有罪嗎?

在我們自稱相信的救主,聖經宣稱:“祂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彼得前書 2:22-23) 。

祂是眾受害者的受害者; 為了我們,祂自願在加害者的手下受害。我們聽祂的。祂的呼召是為了我們悔改。受害者並不需要; 加害者卻需要這一切。

只要我們專注於成為受害者,就是得罪自己的靈魂。我們保留恐懼、滋生自憐、憎恨和怨恨。因此,我們繼續作為加害者並停留在自己的罪孽和其後果。

基督徒,你是否看到自己對別人的罪惡,還是只看到別人對你的行惡?

作為加害者,我們指責他人並為自己辯護; 我們貶低他人,致敬自己;我們否認自己的罪過,並譴責那些犯罪的人,尤其是冒犯我們的。 我們對於我們指責他人的事情上也定了自己的罪。

羅馬書 2:1-4
(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基督徒,你在哪裡? 你是否看到自己對別人的罪惡,還是只看到別人對你的行惡?

你是否在上帝的判斷下宣稱得救,並拒絕祂通過別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來幫你? 你樂意去接受朋友的同情、讚賞、和安慰,同時拒絕祂的斥責通過別人,而被譴責是從惡魔嗎? 考慮一下。

認為自己有罪,你不會再將自己作為受害者。你會甘心承受錯誤,甚至不會對做壞事的進行報復,尤其是不會向那些主差派向你指示錯誤的人進行反擊。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彼得前書 2:20-21)。

加害者將得到寬恕; 受害者卻不。說你看到,你的失明依然存在; 承認自己是加害者,你會看到並從墳墓中升起。

在那之前,你是一個虛偽的信徒,走在毀滅者的道路上,這個黑暗的孩子冒充一個光明的孩子,在他們自己培養邪惡的「受害者」的心,徒然地用嘴唇來崇拜上帝。

從罪中轉向並認出到你需要得寬恕,你會得到它。接受寬恕,你會準備去寬恕別人。解救和癒合將開始在你和其他人中結出果實。那時新耶路撒冷降臨到地上,獅子與羔羊一同躺下。安息日成立,和平統治。讓真理佔上風。

你想看穿你自己是個加害者嗎? 撕開你的服裝 (收起你的假意和虛偽的掩飾); 穿上你應宜的——麻衣——並躺在灰中(謙卑自己)。你是怎樣做的? 長期的禁食和祈禱。

維克多 哈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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