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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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 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 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創世記 4:3-7)

該隱是被冒犯之人的父。

被冒犯是意味著什麼?

被冒犯了意味著你感到受傷,你感到難過、憤怒、悲痛、悲傷、煩惱、失望、或不安,但這也意味著你在很大程度上,在情緒上不同意他人對你所做出的,而你覺得那些行動都是針對你的(無論是否個人的)。

被冒犯了意味著你覺得你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即使如果不是不公正的對待,至少對你來說是不可接受或令你討厭的,甚至是不可原諒的。如果只是道歉,你就不會滿意,至得到某種補償。即使這樣,你也可能不會得到安撫,儘管你和該隱一樣聽到了上帝的勸告。

被冒犯了通常意味著你假定了冒犯者有某些動機,因此對發生的事情做出反應,行為可能並應該阻止得了的。

被冒犯了與寬恕是完全相反的。寬恕意味著你赦免他人對你的冒犯,而感到被冒犯則意味著你堅持耿耿於懷 (就像該隱對亞伯所做的那樣),即使在沒有冒犯的情況下 (就像亞伯對該隱一樣)。

你被冒犯了嗎?

你被冒犯了嗎? 如果是的話,為什麼呢? 這是好還是壞? 很可能沒有人會說這是好的,但有些人可能經常認為這是合理的。

被冒犯在各方面來說是否有利可圖、建設性、或健康的? 如果你被冒犯了,這是否對任何人有什麼好處 – 你自己,冒犯者還有其他人? 如果這樣長始下去,那將會有什麼影響呢?

你必須感到被冒犯嗎?

當一個人被冒犯了,這是一些不可避免的事情發生在他人身上,還是一些可以由他的意願去選擇的? 我是否可以選擇不必被冒犯了? 上帝勸告該隱反抗他的心態,祂沒有嗎?

雖然說沒有充分理由去冒犯別人是不對的,不過你是否了解認為被冒犯了可能每一點也都是不對的?

被冒犯了導致了什麼?

被冒犯了往往找到是悲傷或悲痛的 – 我們可能會認為社交上、道德上、或精神上的合理性。然而,感到被冒犯了會導致自憐、不滿、怨恨、憤怒、仇恨、不寬恕、嫉妒、和復仇的非合理心態和情緒狀態。從那裡,我們可能會進行盜竊、欺騙、報復、暴力、和謀殺等等,如果不加控制,這些激情的最終結果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就像該隱的情況一樣。我們面對它吧!  被冒犯了導致沒有什麼好的: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創世記 4:8)。

為什麼你認為被冒犯了呢?

自尊心和自私自利往往會導致被冒犯了。但對於上帝的恩典,我們都有自我形象,這是自我的偏見。我們禁止任何人觸摸我們的自我。當這個禁境遭到侵犯或攻下時,我們認為被冒犯了。

自尊心可以讓人感到被冒犯了的方式有很多種。 例如,競爭力從自尊心中增強,並且去接受他人而不是我們的,導致嫉妒。嫉妒是什麼? 這是另一種說法:“你因為我缺少了什麼或者是我想要的東西而得罪我” 。

你被冒犯了? 你到底知道你是在怨恨誰? 這豈不是上帝嗎?

“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 (約翰福音 3:27)。

再說一遍,被冒犯了來自自豪感,這是一種違背上帝主權和正義的自以為是的表達。

該隱信任他的祭品 – 他的好作品 – 應該是被接受的。

是什麼令你冒犯了? 你知道嗎?

被冒犯了是否合理或正當? 或許是? 只要他們對你所做的事情是真正的不對的? 考慮一下:如果你誤會認為對你的一些行為是不正當的或不公正的? 在你發現不對之前,你若得知了不對只被認為是不對的並且是對方無意的,你是否還有理由感到被冒犯了? 如果你發現你的最初反應是基於錯誤的觀念,那麼改變主意也許為時已晚。那麼當時你的反應可能已經造成了傷害,也許那種難以甚至不可能逆轉或平反的那種? 你能否因為無緣無故地覺得你被冒犯而冒犯了別人? 我知道我已經做過。

如果你不知道某些行為是否有意或是無意,你是否會保留判斷,直到你證實此人有意傷害你嗎? (所以保留判斷不是表明被冒犯了是一種選擇的反應嗎?) 因此,在發現冒犯是有意的時候,感到被冒犯了是正確的嗎?

也許我們可以考慮這樣的說法:“兩個錯誤不能構成一個正確”?

在任何情況下被冒犯了會是個不錯的選擇嗎? 被冒犯了可能意味著如果你能以某種方式獲得扯平,你會以某一樣形式報復你遭受的某些邪惡,無論是否感知。即使你無法執行複仇行為,你至少也希望能夠得到。無奈報復,你可能只是鬱悶,為你身邊的人營造一種不愉快的氣氛。被冒犯了是一種那個冒犯者虧欠了你的感覺 – 至少是道歉或者是更多。 但即使它是如此 (而且通常不是),經文記載: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馬書 12:19)。

有時候有一個關鍵,需要你為其他人發言: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以弗所書 4:25-27)。

首先記住: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 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彼得前書 2:19-20)。

耶穌怎麼說對於被冒犯的?

耶穌說,被冒犯的會導致背叛和仇恨。

“「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馬太福音 24:10)

這種渴望和心態不像行為一樣不對嗎?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馬太福音 5:21-22)。

耶穌說:「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馬太福音 11:6)

有人因我感到被冒犯,有時是因為我犯了錯誤,但在大多數情況之下,是因為我坦率地說出了他們的真相,他們不喜歡聽到。不管我做了什麼,他們怨恨,不會原諒。所以實現了這個箴言:

“弟兄結怨,勸他和好比取堅固城還難,這樣的爭競如同堅寨的門閂”   (箴言 18:19)。

認為被冒犯的可以玷污和摧毀自己

很容易被冒犯會玷污知覺。因為這些人不喜歡我對他們告訴真相,雖然這些都是客觀和對他們有幫助的話,但他們認為我是可恨的。這很平常:當不同意某件事情時,我們很容易將會在事件或使者身上找出缺點 (也是挑剔他們)。這不就是為什麼篤信宗教的殺死了先知,然後耶穌祂,之後那些祂藉著祂的靈派遣的人,直到現在?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 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約翰一書 3:12)

認定自己為被冒犯的是邪惡的。

若是我們認為自己被冒犯了,這樣我們也不是已冒犯了他人嗎? 基督信徒的呼召是必須放棄被冒犯。呼籲是寬恕、忍受、理解、開恩、不在意冒犯,並為所有有關方面尋求正確的方式,包括和可能特別是對冒犯者。

基督為冒犯者捨命

Instead of being offended by our offenses, Jesus Christ died for us offenders.

耶穌基督不但沒有因我們的罪行而受到冒犯,反而為我們的罪犯而捨命。

彼得前書 2:18-25
(18) 你們做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19)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20)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22) 祂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23) 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24)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25)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正義的冒犯

那個冒犯者怎樣呢? 只憑著他人因他所說的或者所做的而冒犯了人,那麼冒犯者是否真正地犯了錯了嗎? 當然有不對的冒犯,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個在基督裡說出愛真理的人不應該害怕去冒犯或是屈服於被真理傷害或冒犯的人。他不應該為那個不對的人感到憐憫,也不應該為被冒犯的人感到不好。

亞伯是否應該在上帝面前為自己被神接受的作品而感到歉疚,因為該隱被冒犯了,還是亞伯應該對他的作品不採取行動,以免該隱被冒犯了?

我曾經見到人們試圖通過道歉或表達對冒犯某人的遺憾,來表示他們認為是作為基督徒的愛心,儘管無意中說出了真理。 但那是好的嗎? 有一個人對我說,她對我對她說的話感到憤怒,但經過考慮之後,她接受了,因為她知道我是對的。有一個過程涉及接受真相,這需要時間。她說如果我當時向她道歉,這會干涉接受關於她自己的真相的過程。儘管真相可能會讓人受傷,但必須說出口來,即使外科醫生必須藉著手術刀去修復病人的身體。

即使會冒犯他人,也必須說出真實。如果我讓步,我會發現自己在不經意之間附和了不對的,並且失去了人與上帝的獎賞與恩寵。經文記載: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箴言 28:23)。

“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  (箴言 27:6)。

容易被冒犯了

你聽過有人這樣說: “某某人很容易被冒犯了” (或“非常敏感”)。使徒保羅談到那些很容易被冒犯的人,但他們並不是毫不猶豫地去冒犯了他人。我們生活在一個驕傲、固執、自私、自我中心、和自以為義的人的日子裡,比基督第一次來到人間的時候更加如此。使徒保羅寫道:

“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  (提摩太後書 3:13)。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提摩太後書 3:1-5)。

糾正時被冒犯了是拒絕承正確的:

“褻慢人不愛受責備,他也不就近智慧人”  (箴言 15:12)。

該隱沒有註意神的警告。

被冒犯的人會繁榮嗎?

那些被真理冒犯的人當然可以看起來很繁榮,並在這世上會是這樣。該隱被冒犯了,但看看他之後能夠完成的事情: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做以諾  (創世記 4:16-17)

是多麼有趣的! 該隱繁榮起來,上帝甚至給了他保護: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創世記 4:15)

是否一個人因為他被冒犯了而責備或訓斥?

一個人可能會去責備或去訓斥他人因為被冒犯了,但因為一個人去責備或去訓斥他人並不一定意味著他是被冒犯的。在上帝藉著祂自己選擇的發言人,譴責黑暗的工作和責備罪行是必要去做的。譬如,使徒保羅責備彼得,並不是因為保羅他被冒犯了,而是因為彼得做錯了,並為所有人設立了一個壞榜樣。當保羅公開斥責他時,彼得被冒犯了嗎? 儘管我們不知道彼得當初的反應,但他後來在信中表明他並沒有被冒犯,而是他高度地尊重保羅:

“…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  (彼得後書 3:15)。

正義的被冒犯

我們在使徒保羅中所描述的是一種被冒犯,這種被冒犯並不像我們迄今為止所描述的那樣,其差別完全在於人的心靈和他的動機。這導致我們到我們的下一個問題。

上帝會被冒犯嗎? 是,祂可以的。 祂應該被冒犯嗎? 是的,祂應該。但是,正如所有的事情一樣,人的觀點和心態,還有上帝的。例如,上帝的被冒犯與人的不同,祂的忌邪也是如此。聖經說上帝是一個忌邪的上帝。這並不意味著祂是愚蠢的,自私的妒忌。這意味著祂不會接受崇拜毀滅我們的其他神靈。祂為我們的緣故以及祂自己感到妒忌,而人們卻是為了自己以嫉妒。上帝在萬事中的理解和方式也是如此: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書 55:8-9)。

屬神的人能被冒犯嗎? 是的,他們可以 — 如果被上帝認同,則是正義的,但如果個人感到冒犯,則是不公正的。這點適於所有基督的信徒。

亞伯因公義被冒犯了:

“耶和華說:「你做了什麼事呢? 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 (創世記 4:10)。

亞伯是因對該隱懷有怨恨而哭泣嗎? 我不這麼認為。他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是的 — 他遭到了殘酷和不公正的侵犯 — 但亞伯卻為著正義迫切呼求,是種敬虔的仁慈,而非為報復。這就是上帝聽到他的原因,因為我們知道上帝不會垂聽行惡的人的祈禱。

現在我們說要報復我們的兄弟亞伯的血。上帝因該隱獻種子所帶來的隨便殺戮而受到了冒犯,而那些沒有理解的人說話,以他們褻瀆的論點及滿口的宗教癈物,說出亞伯種子的惡。

我們作為上帝的代言人直接創下記錄。現在是輪到上帝說話了。如果人們有可等智慧,如果人們有可等恩典,他們會為自己的益處閉上自己的嘴巴,或者任由他們經常所做的那樣狠狠地張開他們的嘴,並且自招滅亡。無論如何,上帝都得到了榮耀和正確的證明。這是祂的大而可畏的日子,對惡人來說是可怕的一日,但對義人來說是美好的一日。

非常感恩知道並能說出這些話,

維克多 哈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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